第一百零二章 命运 三 两更合一六千上[第1页/共6页]

“那是因为你的商会就像河道带来水那样为你带来金币。”约翰公爵提起两只银座玛瑙的高脚杯:“蜜酒、冬酒、还是腐甜酒?”

或许恰是因为不幸的狄伦是他独一的婚生子,约翰公爵意味深长地微微一笑――狄伦的血缘是纯粹的,题目是他来自于父亲那一方的血缘始终遭到质疑。摩顿.唐克雷侯爵耐久驻守雷霆堡,而他的老婆,国王的姐姐,高地诺曼的公主却从未分开王都半步,作为伉俪,他们共聚独一两次,一次是他们结婚的时候,耗时十二天,而第二次侯爵应国王的呼唤仓促而来,只在王都待了三天,而六个月后,狄伦.唐克雷就出世了。

“充足你为一个五百人队配置设备――长矛、宽剑、盔甲、马匹、主子。”狄伦说。

他的每根手指上都套着戒指,手腕上套着广大的金手镯,胸膛上垂挂着金链子的护身符珠宝匣,袖口、领口缀着别针,讳饰在炽热铜丝般的红发里的耳朵坠着耳环,腰带镶嵌宝石与秘银,一柄象牙柄的短剑斜插此中,他的纽扣与靴尖都是纯金的,他还戴着头饰――固然作为公主的儿子他有权这么做,但诸神保佑,就连国王也不会每时每刻地顶着一只重达十磅的纯金额冠,还在上面镶嵌红宝石与闪烁如同太阳普通的坚石。

“那么我们的小潘妮就能派上用处了。”约翰公爵说,他没有喝掉剩下的酒,而是将它泼进了壁炉,火焰蓦地升腾而起,公爵退后了一步:“我但愿伯德温真有我们觉得的那么爱她。”

环抱着宫殿的塔楼共有七座,而这七座塔楼的旗号与纹章几近从未更改过,此中一面旗号是一头站立着的灰熊,底色是青与银,它属于唐克雷家属,这个家属世代与王室通婚,他们的女儿曾经嫁给国王,而国王的女儿也曾经嫁给他们的儿子,他们与他们的担当人深受国王的信赖――而雷霆堡曾经的仆人摩顿.唐克雷侯爵,恰是现任国王的表兄。

固然现在高地诺曼的诸侯与骑士们已将他们的领地与军队推动至更远的处所,王都不再不时候刻遭到仇敌的威胁,但国王的意志还是被完整地担当了下来,颠末三次拓展的王都仍然像是个布局庞大周到的大堡垒群,而不是宫殿与宅邸――有人曾经想要将这些堡垒加以改革,比方说,更大更精彩的门窗,盘曲的外廊,或是向内涵长的露台与桥架,但都被国王峻厉地斥责并要求马上规复原样――堡垒式的修建居住起来又暗又冷,沉闷狭小,以是数百年后的诺曼贵族们更情愿居住在温馨而豪华的外城里,当然,王都的“堡垒”宅邸仍然被他们经心肠保存着,固然他们已无需依托这个来包管本身与家人的安然,但这些环抱着王宫的修建意味着不成摆荡的光荣与职位。

“敬我们的陛下。”约翰公爵说,然后他像是听他的小丑说了个再好笑也没有过的笑话那样哈哈大笑起来,他笑的太短长,乃至于狠恶地咳嗽了起来,他喝了一口甜酒想要把它止住,但事与愿违,他咳嗽的更加短长,喉咙里发热,并且尝到了甜味。

约翰公爵为本身到了满满一杯腐甜酒,这类光彩紫蓝如同垂暮天空的甜酒只要雷霆堡有出产:“你哪儿另有腐甜酒吗?”他问,一边赏识着杯子的色彩,蓝紫色的酒、玛瑙、火光三者交叠在一起,构成了一种相称古怪的色彩,它令约翰公爵想到了被生挖出来的肝脏,假定你把它热气腾腾地扔在雪地里,雪会变成淡红色,而它会生硬,发脆,然后凝固成他现在所看到的这类色彩。

“又是那些红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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