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一章 永不为奴[第1页/共3页]

不过,喊着如许的标语实在是太热血沸腾了,去特妈的列夫骑士老爷……在杨毅的鼓励下,洛克郡的百姓大声叫唤:“朋友来了有美酒,仇敌来了有刀枪,洛克郡的群众永不平服,永不为奴……”

最首要的一点是,杨毅也是刁民,乃至比洛克郡的百姓更离谱,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离经叛道,倒是那么过瘾,如许的骑士老爷,能不受洛克郡百姓的恋慕吗?因而乎,一起走来,洛克郡的群众跟过节一样,喊着标语,拿着兵器,杀气腾腾的来到了洛克河边。

“快,快给老爷我披甲!”列夫骑士仓猝翻身起来,让侍从给他披甲,列夫骑士的铠甲,当然是上好的,银光闪闪擦的锃亮,可满身包裹式的重铠,由整张铁皮按身材包裹而成,枢纽部分也由曲折的铁皮包裹连接,重量得有五十斤,不吹牛逼的说,就列夫骑士的铠甲,穿上起码得非常钟。

杨毅手里的战书非常讲求,还烫着金字,的确跟结婚请柬有一比,让他非常懵逼。

也不晓得谁要让他们屈就,谁要让他们为奴,管他那,归正如许喊很带劲,因而洛克郡的人潮流般朝着列夫骑士冲杀了畴昔……

看到洛克郡的人如此支撑他,本来有些忐忑的心终究放了下来,赢定了!列夫骑士,敢跟老子叫板,就让你见地见甚么叫群众战役,老子让你淹没在群众战役的汪洋大海中……

可杨毅下了决计不那么玩,他又是骑士老爷,琼斯只能是无法的承诺下来,安插完杨毅决定这两天不能闲着,应当练练剑术,找了一把长剑,在庄园内里劈砍,劈砍……

列夫骑士当然是看不起杨毅的,杨毅也没希冀他能看得起,看不起本身的人多了,他列夫骑士算老几?并且他也没耐烦等候列夫骑士穿好铠甲在战役,那不是傻吗?他可不是宋襄公,也不是真正的贵族,他是穿越来的啊。

怕死就怕死呗,恰好说是贵族精力,真是不要脸到家了。

不见机的人,真的是……杨毅无法对福曼道:“他傻,我可不傻,就这么回,后天下午定时见!”

最为独特的是,弓箭不能朝着贵族放箭,不能击杀贵族,只要贵族能杀贵族,而贵族被俘虏后,能够用财物把本身赎归去的……传闻这是贵族精力,福曼解释完,杨毅就明白了,这是贵族们庇护本身的一种手腕,商定成俗。

必然要奖惩洛克郡的骑士,把他俘虏了,仍然给他贵族的报酬,让他每天陪我斗地主,但是他没想到,杨毅晚到了一个小时不说,全部洛克郡的百姓都来了,内里另有七个小矮人……几百号人浩浩大荡,杀气腾腾。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固然练习时候短,杨毅却信赖三十个新兵应当还是有必然的战役力的,可琼斯是这个天下的人,秉承着这个天下的端方,据理力图了几句,说他如许兵戈是不对的,是不名誉的,传出去会对杨毅的名誉形成侵害。

话说的很大声,就是给洛克郡的人听的,听的洛克郡的群众热血沸腾,特别是那句洛克郡的群众永不平服,永不为奴,实在是太给力了,但是……不是他们的骑士老爷先骗了列夫骑士老爷的马嘛?如许说真的好吗?

杨毅怕的是列夫骑士偷袭,毕竟洛克郡没啥军事力量,就那么三十多个马队,固然被琼斯狠狠的练了几个月,可就是一群新兵蛋子,见了血哆不颤抖都不好说,可如果布阵,面劈面的兵戈,那就没甚么好怕的了。

整套铠甲拼装上,直接就能直立在地上,当真是威风煞气,杨毅就没有这么好的铠甲了,乃至连甲都没有,就穿了个琼斯的褴褛皮甲,琼斯的铠甲还是让他本身穿戴,毕竟他才是真正的主力,杨毅跟列夫骑士一比,实在是寒酸,乃至连讳饰头部的帽子都没戴,就这么轻装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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