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1章 好大的手笔[第2页/共3页]

因为相较于人类,一些东西的嗅觉则更加的活络,药物一旦被其给发明的话,早就会被吃掉,必定不会让它一向安稳的发展下去。

对!没错,不是莳植,而是豢养!以无数生灵为养料所喂出来的一株药王!这石床上的壁画就是记录这一过程的证据。

但是就在我正想要逃命之时,倒是俄然发明身边那株精力已经极度委靡的药王不但没有暴露任何的惊骇之色,反而还将它那被我咬过的手掌给抬了起来。

本能的顺着声音的来源处望去,我这才发明方才断裂的竟然是它身上密密麻麻根须的此中之一。

野生的药王找不到,就本身破钞无数的时候来培养一株,这无疑是一个很大的手笔,只要那种特别有本领的人才气干得出来。从壁画当中那些人物的穿戴来判定,他们起码是糊口在几百年前的人,这么多年畴昔了,他们必定早就化成灰了,可这株药王不但还在,并且都已经将近化成人形了,最

首要的是,还白白便宜了我!想到这里,我的心中不由有些窃喜,因为先不说这以生灵为养料的药王吃下去究竟是吉是凶,光是能碰到就已经够荣幸了,摘别人以数百年时候辛辛苦苦哺育出来的果子

物。

在我想要分开这里的时候,底子就不消我号召,那株药王早就已经很自来熟的趴在了我的背上。但是就在我正背着这株药王刚走到洞口,还没有来得及呼吸一下新奇氛围之时,那本来悄悄趴在我后背之上的药王倒是俄然将我的脖子给紧紧搂住,其娇小的身躯更是不断的微微颤抖了起来,似遭到了甚么庞大的惊吓普通。

因为当那些马蜂扑过来以后,不但并没有对我们策动进犯,反而还抢先恐后的向着那株药王身上的伤口扑了畴昔,操纵其分泌物给对方医治。

这淡淡的草木暗香对我来讲倒是没甚么,毕竟我连它的手指都吃过,但是当那些懒洋洋的马蜂们闻到以后,倒是一下就炸了锅。

起首,蜂洞里的那些马蜂不是野生的,而是在很多年有人用心放养在这里的,他们带来了一只蜂王,以白骨为质料给蜂王筑巢,让它繁衍出无数的后代。固然我不晓得这些蜂究竟叫甚么名字,但毫无疑问的是,这些足有手指大小的蜂绝对是一种极其罕见的异种,因为它们既会像蜜蜂一样采花酿蜜,也会像马蜂一样捕杀猎

养出来的!

固然这一过程当中,没有哪怕一只的马蜂主动找我的费事,当它们回到巢穴以后,我还是顿时就分开了这里,想要尽能够离这些该死的东西远一点。

其次就是药物所发展的处所,必然如果那种深山老林,别说是人迹罕至了,就连植物多一点都不可。

固然对方只不过是一株药材罢了,但从它的反应来判定,它应当已经与普通的人类一样具有痛觉了。

我也是细心看了好久,这才将上面所描述的事情给捋顺了,如果我如果猜的不是太扯的话,这壁画上面讲的应当是这株药王的来源。

,就是爽!

而当生灵的血肉精华从钟乳石内里喷洒落在地上以后,就会被这株药王当作营养和肥料接收,它也恰是依托这个,才从一颗翠绿的草药变成一株都快成人形的药王。

松一点。

在这一刹时,我俄然有些光荣本身没有对这株药王来硬的,要不然的话,光是这群蜂就能要了我的这条小命。

看到面前的这一幕,我在暗骂本技艺贱多事的同时,赶紧下认识的就想要撒腿就跑,固然如许做一定能捡回一条小命,但是总比坐着等死要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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