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在服下三七丸后便垂垂止住了,但是伤口缝针线崩开了,还是要好好措置。
提及来,不管宿世还是现世,她都没吃过野味。
下一秒……
赵崇光眉梢一挑,笑意温存,“王秉恩,去取炭火来。”
反观元槐烤的那一只,大要看着烤熟了,她拿起脍刀,割下一块放进嘴里,实际只烤焦了内里的皮,内里还带着血丝。
不到一盏茶的工夫,一盆清理过内脏的腌雁肉端了上来,一摞胡饼也早就放在桌上了。
赵崇光仿佛看出元槐的顾虑,垂了下眸,“只是一会儿也不可吗?”
元槐曾听闻,大雁意味着不死不渝的爱情。
都怪元槐!
大雁是一夫一妻的植物,结成朋友以后便永久不会叛变对方,就算是一方离世,另一方也不会再找朋友。
“谢陛下。”
元槐想起,《令媛食治》《本草纲目》等药典中对雁肉有详细记录:性味甘平,归经入肺、肾、肝,祛风寒,壮筋骨,益阳气,暖水脏。
总算重新缝合好伤口,元槐再三叮咛缝针后的重视事项。
这类崩线后的伤口措置起来,比缝合伤口还要费事很多,半个时候畴昔,元槐深呼一口气,部下行动有条不絮。
只见那雁肉烤得光彩金黄,滋滋冒油。
元槐只觉这话问了跟没问一样。
元槐只想尽快脱身,便找了个最低劣的借口:“臣女不饿。”
她往地上瞅了一眼,恰是方才射中的一对大雁,雌性歪脖子死了,雄性挑选用扭脖的体例殉情。
不远处正在遛弯的小红马动了动耳朵,撂蹄子冲上前,旋即调转方位,屁股对准元徽凡,暴躁地甩了一上马尾。
一时候,竟无人围上来。
赵崇光屈尊降贵,手里翻转着穿在大雁身上的竹棍,刷上蜂蜜,撒了一些香料,翻面持续烤制。
中间的赵崇光拆下大雁腿,撕成小段,夹入胡饼当中,递给元槐,那双瑞凤眼中盛满了笑意。
话音刚落,咕噜一声,她的肚子很不争气地叫了起来,身材力行地否定了她说的话。
马吃草不会嚼得很碎,马粪里另有没消化的草料,一股马粪掺杂着马尿的骚臭味劈面而来。
赵崇光嘴角一勾,问:“吃饱了?”
赵崇光微不成闻地嗯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