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的懦夫们都大吃一惊。
“这是多么奇妙的生物....它们比我们人类更加强大,有力的软绵触手,笨拙的庞大眼球,却能有可骇的不思议力量,能摧毁比本身更加强大的生物。”
那么诡异古怪的画面,已经颠覆了他们的认知。
充满血丝的一颗大眼球,竟然占有身材的三分之二部分。
有几个兽皮壮汉,俄然与邪眼熟物的那颗邪魅血丝大眼球对视,忍不住狂热走了畴昔,仿佛看到了绝世美人,冲动得谁也拉不住。
“文明,是庇护我们聪明种的力量.....我美狄亚,想晓得我们文明进步的路!我们到底该如何保存!!”
“你们干吗!?”
很难设想两百多年前的灾害,那一场淹没整片天下的浩大大大水。
美狄亚深呼吸,望着面前浩大的池沼玄色泥潭。
但是这时,池沼泥地俄然呈现一个恶心猎奇的灰玄色触手怪,它浑身长满的触须像是灰色海藻,触手环抱庞大的猩红眼球充满血丝。
“走!”
这片地盘上蛮横种没有太大聪明,也不会偷袭强大的人类,因为手持粗糙石矛、石斧的人们,也底子没法破开巨兽的鳞甲,只能任由巨兽搏斗,当作食品。
但对于浅显人而言,制作巨城的事情量,已经堪比古埃及制作金字塔的难度,需求长达十几年,在这类温饱交煎的环境下,又如何能够有那么多的人力物力?
美狄亚作为巴比伦部落最为聪明的人,刹时发觉到了甚么,“这片泥地到底保存着甚么可骇生物??那些奇特的邪门庞大眼球竟然能魅惑猎物主动畴昔,消逝的加尔凯,博洛尼加斯,只怕就是自投坎阱走向灭亡的!”
――可没有了豪杰王,他们将一无统统。
“逃!”
天空洒下一抹光辉,落在她绝美冷傲的面孔上,仿佛北欧神话中的战役女神,“随我杀了它,我要带着它的尸身,回到部落!”
“甚么?”
乌鲁克王城,是吉尔伽美什一小我制作的城池,他亲手搬来堪比山峦的巨石环抱,仅仅用了一个月。
浩大的史诗,光辉的文明。
这里,是许纸用鸡屎牛粪,铺垫出来的肥饶池沼地,天然植物更加畅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