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沈郎似我[第1页/共2页]

日头高高升起时,沈光领着多闻和法能这位方丈道别后,跟着高仙芝下了山,他的甲胄天然放在车上,而他只将那柄连高仙芝都极其喜好的青鞘长横刀挎在腰里,骑着匹红色骏马,同高仙芝并肩而行。

“这吐蕃人端的可爱,他日某定当率大兵讨伐暴蕃,为沈郎出这口恶气。”

高仙芝亦是闻言而笑,朝沈光举杯道,“大丈夫当志在四方,这杯某敬你。”

“都护不知,某虽自幼出身在江南,但是少小便随父母离家万里,去了碎叶镇……”

“对了,都护,这孩子是沈某在寺中收下的侍从,还请都护允他随某同业。”

安西治下,诸国的琵琶曲也不乏有欢愉的曲子,但是世人细心回味,都感觉不如沈光这首琵琶曲来的轻巧灵动,便好似那妖艳动听的胡姬和明丽动听的少女间的辨别。

沈光坐在高仙芝身侧,两人年纪虽差了快二十岁,可都是样貌漂亮,坐在一块儿倒像是两兄弟般,叫底下坐着的人们恋慕妒忌不已。

高仙芝看着那脑袋上长了层青茬的小秃顶,伸手撸了把后道,沈光赶紧称是,眼下恰是大唐乱世,莫说安西四镇,便是其他军镇也没有少年兵,只丰年满二十的青壮方能成为军中健儿。

“谢都护。”

沈光的故事里,他阿耶乃是吴兴沈氏的分炊后辈,开元年间应募长从宿卫,去了万里以外的北庭都护府,当时碎叶镇来去于大唐和突骑施的节制中,最后他阿耶战死疆场,阿娘带着他再醮于河中的胡商大贾,直到客岁阿娘病逝,他才动了东归的动机,却未曾想到了于阗时赶上吐蕃人,身边侍从尽殁,只他策马逃出世天,最后为牙兵们所救。

沈光回到案中,举杯一饮而尽,这时候高仙芝唤了在外等待的乐工们入内吹吹打曲,虽说不如沈光弹奏的新曲那般叫人冷傲,可在坐的都是摸刀的厮杀汉,这声色愉人在他们心中终不如顿时交战,豪取功名与繁华。

宴席间,有很多人朝沈光敬酒,深谙这传统文明的沈光来者不拒,他的酒量乃是天生,在黉舍时也经常被校长拉着去陪带领喝酒,眼下不过是低度数的葡萄酒,这些人那里灌得醉他。

高仙芝幼年时就是以勇猛著称的虎将,经常策马抢先杀入敌阵斩将夺旗,但跟着年事日长,职位益高,再也用不着他冲锋陷阵,一身技艺不免败坏下来,不如昔日。现在瞧见正值风华正茂的沈光,不免心痒难耐,想将他培养成麾下文武双全的大将。

中间有牙兵打了热水过来,高仙芝擦洗后,又用柳枝青盐漱口,端着碗小米粥持续瞧沈光练枪,直到沈光精疲力竭地收矛后,他才放下喝洁净的粥碗道,“沈郎的枪术是家传吗?”

“不消管某,持续练着。”

“多谢都护。”

沈光的故事说得零琐细碎,高仙芝醉意上涌也听得模恍惚糊,但是内心却信赖了这故事,因为开元年间,北庭多数护盖嘉运征讨碎叶镇大胜后,曾留下少部分军队屯田戍边,朝廷当时对战死的有功将士,会给出三四转的勋官告身用作恩赏荫厥先人。

高仙芝本觉得沈光不谙技艺,甲胄刀枪是用来做模样的,但是现在看来,沈光的技艺不差,那杆精钢长矛尽力刺出时能发刺耳的啸声,可见是下了苦功的。

“都护。”

高仙芝大笑着说道,有了沈光作陪,便是去了长安城里,他也不怕丢了脸面。

沈光是新人,这般大出风头,总会叫高仙芝麾下的某些白叟们心有不快,因而这劝酒便劝得更加勤,只不过他们没有把沈光喝趴下,倒是先把本身给灌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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