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非常尖细,听起来也有些衰弱,看来对方是吓得不轻,并且每喊一声那气味就会弱上几分,乃至另有些沙哑了。
据老混蛋说,他当年是在一场丛林大火中捡到的叶欢。
“不过,老混蛋说内里的天下长得都雅的女人可多了。”
那颗痣就是雷公要找的天书。
在这片雷公山,叶欢但是霸王般的存在。
阿谁长舌女鬼听到叶欢的声音,猛一昂首,嗖地一下把长舌头收了归去!
少年名叫叶欢,来自这座大山的深处,而他胯下的青狼此时显得极其和顺,仿佛一只被顺服的绵羊普通。
叶欢对本身这个好色师父的脾气但是一清二楚。
女鬼战战兢兢、哆颤抖嗦解释道:“我……我没想害人,只是无聊感受好玩,求……求求你不要杀我!”
叶欢跑到女孩身边,快速查抄了一下女孩的身材,发明除了被长舌女鬼缠住的脚腕有些青紫以外,倒也没其他题目。
“十九年了,老混蛋常常要赶我下山,不就是怕我打搅了他跟师太的功德吗?”
“你这女鬼都死几百年了,老子看你不幸充公了你,现在竟然还想杀人?的确是鬼胆包天呐!”
噗通!
从那声音来听,女子应当喊了大半天了。
叶欢想起老混蛋那没脸没皮信口扯谈的模样就来气。
并且叶欢早就看出来了,这女鬼要真想害人,面前这个长裙女孩早就没气了。
叶欢撇了撇嘴,挑了挑眉头,倒是百思不得老尼姑的设法。
也正因如此,叶欢现在可谓是百毒不侵,铜皮铁骨,更是练就了一身捉鬼降妖的本领。
叶欢边喊着,三步并做两步冲到了不远处一棵大树上面。
老混蛋只是含混的奉告叶欢,人间凡有九窍者皆有灵,而这类通灵之术是天上的神仙才有的本领。
“老混蛋除了好色,还满嘴跑火车,换作我是师太,早把他赶下山了。”
对于叶欢能跟除了人类外的其他生灵对话的才气,老混蛋也说不出个以是然来。
叶欢晓得这只长舌女鬼,怜其出身,倒也没有将其打死。
传说这座雷公山曾有雷公奉天帝之命携天书来临,化为凡人普济众生。
“滚!”
但是,老尼姑恰好就信,还真是信了邪了。
过了一会儿,林依依幽幽地醒了过来,方才展开眼睛,一看到面前的叶欢,顿时尖叫了起来:“啊……!你是谁?”
一想起小尼姑那曼妙的身材跟屁股上的黑痣,叶欢又叹了一口气:“哎,如果小尼姑屁股上的痣长在胸口就好了,那我就不消下山了。”
同时,因为惊骇和自我庇护的本能,林依依伸手就向叶欢脸上抽去。
尼姑庵里就俩尼姑,一个老尼姑一个小尼姑。
富强山林的巷子上,一个少年骑着一头半人来高的庞大青狼,一边走着一边哼着不着调的自创歌曲。
叶欢抬开端,瞪了一眼垂手站在女孩身后瑟瑟颤栗的女鬼,喝道:“说,如何回事!”
然后,就是漫天的暴雨滂湃而下。
女孩神采惨白,一只脚被一根树藤缠着,裙摆一片狼藉,倒垂而下,完整起不到半点讳饰的感化,刚好暴露了内里粉色的底裤。
这座山名叫雷公山,坐落在苗疆山脉的最深处,被誉为全天下巫医的发源地。
“嘤……”
女鬼闻言如蒙大赦,立即化成一阵阴风逃遁拜别。
大树枝繁叶茂,此时一根树枝吊颈挂着一个穿戴长裙的女孩。
自打叶欢记事起,被他称为老混蛋的师父就跟狗皮膏药般粘在雷公山深处的尼姑庵里,每天除了各种奉迎老尼姑,就是逼着叶欢吃些乱七八糟的香花毒花毒虫,乃至还常常把叶欢扔在一个披发着腥臭气味的大缸里浸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