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丛林中面对成群的野狼,他们这些小地痞底子就不是敌手。

在晓得他即将面对的不是鬼怪而是野狼的时候,程哥不但没有感遭到轻松,反而表情变得更加的凝重。

看到这一幕,这些地痞无不惊骇的看着程哥。

……

因为他冲的最前,以是身上的伤势最重,他的衣服早就已经褴褛,伤口充满了满身,特别是手臂上,更是贫乏了好几块肉,汩汩的鲜血正顺动手臂向下贱淌着。

如果冒死就能够克服野狼群的话,野狼也就不会是丛林中的霸主了。

也恰是觉得如此,李霄告诉阿大纠集狼群的时候,已经奉告他让狼群对这些地痞下重手,只要不弄出性命便可。

不小半晌,地痞中就收回了各种百般的惨嚎声。

眼看着密密麻麻的野狼缓缓的爬了过来,程哥的神采变得惨白。

要晓得,这里但是进入宁村落的必经之路,一旦死了人,必将闹得沸沸扬扬。

俄然,程哥大声喊道:“兄弟们,如果不想死的,就给我冲,杀死这帮牲口。”

可惜这些兵器也分在利用的人。

这些鬼火究竟是甚么东西?

等门路修通后,李霄但是有将宁村落弄成旅游开辟区的设法,但是如果这里有野狼出没的动静传出去,那另有谁敢到这里来旅游?这不是自砸招牌吗?

他们的手中固然紧握兵器,但是这些兵器却涓滴不能带给他们任何的安然感。

“啊,别咬我,我错了,我不想死呀。”

见野狼的事情完成的差未几了,李霄就传给阿大一道意念,让这些野狼分开。

但是如果是这些地痞利用,却和烧火棍没有甚么辨别。

看到这些地痞的行动,坐在树上的李霄嘴角微微翘起,暴露不屑的神采。

不管是力量,速率,还是敏捷,这些地痞都不是野狼的敌手,他们独一的仰仗或许就是手上另有兵器。

可惜,程哥做事固然果断,但是却忘了一点,那就是鲜血对野狼的刺激可不是一点半点。

在李霄看来,这些地痞不过是在找死。

本来在这类充满血腥气味的处所绝对是野狼最喜好的,可惜有阿大这头狼王的存在,其他的野狼即使心中不甘,也只能灰溜溜的分开。

李霄可不想弄出性命。

或许是惊骇那些野狼再次回归,他们挣扎的受伤的身材,踉跄的分开了。

“大哥,如何办呀?我们不会被咬死在这里吧?”一个地痞颤抖着身材,用颤抖的声音问道。

就在他筹办逃窜的时候,一声凄厉的嚎叫声传来。

可题目是,这里可不是在深山老林里,为甚么这里会有野狼的呈现?程哥表示没法了解。

全部氛围中满盈着淡淡的血腥气,那些野狼在闻到这丝气味后,仿佛变得更加的暴躁起来,喉咙中里起咕噜咕噜的响声,身材微微向前倾斜,做出了进犯的姿式。

现在,程哥连站起来的力量都没有,只能和别人一样,躺在地上哼哼。

说完,带头就冲了出去。

如果是李霄,这类兵器或许还能够对野狼形成威胁。

实在程哥也是内心有苦说不出,如果逃窜真的有效的话,说不定他会第一个逃窜。但是他非常清楚,一旦他们同时逃窜,那就是将后背留给野狼,到时候他们死的更快。

“我的眼睛,我的眼睛被抓瞎了,完了,我甚么都看不到了。”

“啊,我的胳膊掉了,痛死我了。”

一时候,程哥的心中已经被惊骇所充满。

他的那些部下听到这话,也清楚在如许对峙下去的话,终究不利的还是本身,以是他们也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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