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7章 小鹏魔[第2页/共3页]

他不但不担忧,反而非常热血,因为,终究能够有势均力敌的敌手呈现了。

“小王只是太久没饮血了,先拿这火命鸦解解渴,此次出来,必然要让小王吃饱喝足,我晓得另有一个族群,那是兽族那边的,叫做‘荒漠牛’,有上千头聚在一起,那血量是非常充沛啊,我们畴昔,能够先设下圈套,一网打尽,一头都别想逃脱。”

那几只妖魔当中,最为显眼的,乃是一头浑身毛发都是赤色的庞大鹏鸟,那鹏鸟有两对羽翼,一大一小,模样极其神俊,当然眼神也非常喋血,其瞳人是血红色的,并不是没从那殛毙期出来,而是本来就是这类色彩,此时,以这赤色鹏鸟为首,正在纵情的搏斗那妖魔‘火命鸦’,用利爪直接将其扯破,然后扔到嘴里,就像是吃甘蔗似的,将血榨干喝掉,然后将尸身抛弃。

“这里间隔那血海鹏魔的位置,有一段路程,我如果能在这里,挟制那小鹏魔,以这血海鹏魔对这小鹏魔的看重,我用他儿子和他换古妖石,应当没题目。”

多亏他细心探听,才有了这个别例。

不过,他没甚么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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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争论,小鹏魔的悠然,再和火命鸦的惨痛和绝望比拟,如许的画面,真让吴煜认识到,本身封为信条的那句话:修行即便打劫,强风雅能侠义 。

这个古妖天下,比起阎浮天下还要推行法例,作为这个天下的帝王之子,小鹏魔纵情搏斗生命,部下人恭维阿谀,无人能审判。

那边传来惨痛哭嚎声音,也有狼狈逃窜的声音,吴煜顺着声音和血雾往阿谁方向而去,只见这个处所乃是一个深谷,在这深谷当中,看四周的峭壁上的洞窟,便晓得这里生活着一个妖魔族群,安眠期到来,此时乃是这族群方才团聚的时候,仿佛是一种庞大的,眉心有三把火的乌鸦,族群算比较大,现在视野里估计另有几百只吧,正在惶然逃窜。

但是,在他们的群体当中,有几只更加庞大的妖魔正在残虐,让这里哀鸿遍野,血雾冲天,大片的地区让血雾所覆盖,让此处 变得昏天公开,有如血海。

没走多远,他便看到,火线天涯,有着浓厚的血雾。

传闻那边的山岳,都像是石柱一样,非常峻峭。石柱下都是深渊,无数的飞禽妖魔,在石柱上保存修炼,那是一种特别的地貌。非常壮观。在灵气最为浓烈的位置,有一片血红色的陆地,那便是妖神血海鹏魔的地盘。

“你就不怕那血海鹏魔怒到极致,不吝代价要杀了你?”冥泷道。

吴煜思虑以后,在包管本身安然的环境之下,他对古妖石应当说是势在必得。

“你,要来行侠仗义吗?”小鹏魔吞掉嘴里的尸身,面带笑容,看着吴煜。

因为,血海鹏魔并没有本家的妃耦,要生出纯血的血海鹏魔这类妖魔,能够性很低,但是没想到,竟然胜利了。以是对这个极其可贵的儿子,他非常宠嬖。

在比较靠近血海的处所,他颠末再三刺探,对血海鹏魔有点体味,这确切是个暴君,和海疆里的‘红魔’都是殛毙魔王,爱好鲜血的味道。有杀妖喝血的风俗。非常残暴,恰是他这风俗,才将那一片血海给染红了。

以是他将下一个目标,锁定‘血海鹏魔’ 。

别的 一个,则是一头淡紫色的鸟,有点像凤凰,非常都雅,但是差了一些神韵,明显不是仙兽,这是个女的,她道:“小王才看不上那荒漠牛呢,固然血量多,但是味道太臭了,我晓得南边有一群‘云仙鹤’,味道才鲜美,固然只要三百只,但贵在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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