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尚未答复,一骑快马飞奔而来,一见玄王,当即翻身上马:“拜见玄王,火线告急军情送达。”

而在殷都,此时现在,还是一种时髦。

“是吗?那人类鼻祖女娲如何来的?”

玄王亲手拿起血衣,面色也变了:“犬戎那边有何动静?”

锦葵想起本身刚到殷都时亲眼目睹的那种蛮横抢婚制,完整不明白到底“风趣”在那里。

当然,对于孔武有力,能一棍子敲晕一个女人的男人来讲,的确是――非常“风趣”,并且高效,又不消支出甚么代价。

玄王非常不测:“竟然有这么多女王?哈哈,不过,我们中原汗青上,可向来没有过任何一名女王。不管是炎黄期间还是尧舜禹,以及夏朝商朝,都没有呈现过女王!”

玄王表情大好:“小公主,抢亲但是殷都的一大特性。哈哈,人类的发源不就是如此吗?当时候还不作兴甚么三媒六聘之类的,男人只要看上了一个女人,利市持木棍将她敲晕,抱回山洞就行了,岂不是又直接又风趣?现在反而各种繁文缛节,惺惺作态,完整落空了原初的兴趣……”

这岂不更爽?

“翻开。”

但是,这类蛮横风俗,在有四万八千多年汗青的古蜀国,早就被淹没在汗青灰尘里了。

玄王很不测,但还是当即点头:“小公主但看无妨。”

“蜀国曾经历1098代国王,此中有378位女王。”

探子把包裹翻开,锦葵一看,面色大变,那是一件已经褴褛的血衣,但是,她一眼就辨认出,这衣服恰是子昭出征那天穿的王服。

锦葵接过血衣,非常细心地看了半晌,越看,神采越是惨白,身子竟然稳不住,摇摇欲坠。

人类冗长的上百万年退化史,一向只要一个王――那就是女王――娲皇!

回到皇宫别院门口时,已经落日西下。她抬开端,看了看西边的朝霞,如果我未曾见过太阳,那每天面对暗中也没甚么。但是,我明显已经风俗了阳光,又怎甘堕入暗无天日的泥潭?

最好,那女人又仙颜又肥胖,手无缚鸡之力,男人乃至不消吃力拿棍子,直接吼一嗓子便把她给吓晕了。

“以是你一心要复国做女王?”

“小公主……”

“这是小的们在伏击地找到的,能够鉴定,国王陛下已经不幸罹难。”

“女娲又称娲皇,她统治中原的日子比你所谓的尧舜禹汤这些加起来,恐怕不止多了百万年吧?”

锦葵俄然走畴昔,“能把这衣服给我看看吗?”

“犬戎再下一城,火线垂危。如果任凭其残虐,只恐向殷都挺近。”

玄王一时语塞。

玄王似自言自语:“武丁若不是全军淹没,犬戎岂会再下一城,持续向殷都高歌大进?看来,真要顿时派军出征,不然,犬戎还真觉得我大商无人了。”

她极目远眺,淡淡地:“蜀国也是嫡长轨制,不问男女,只问年龄,谁是老迈谁就是国王。我有一个哥哥,我本来是没资格做女王的……”

玄王竟然没法辩驳――因为,这是真的!

多可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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