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山歌排对排,这里的山歌串对串。”
她倒是很欢畅,我闷闷不乐,看到别人一掷令媛的豪放,内心真的不是滋味,俺这类一个月千把块的人为加起来,还不敷他们随口说出的一部车子。
扶着跟我一样高的林夕,很熟谙的香味传来,让我想到了与她的那夜。林魔女已经不省人事,也不知有甚么想不开的,那么有钱还那么多烦恼?没有杀气的她真的是美若天仙,固然隔着眼镜,整张脸还是灿若明月,微抬俏脸,真的是*夺魄,姿柔容丽,‘天国之门’最标致的蜜斯小美也可算是个出挑的了,但站在林魔女身边,无形暗淡了三分。林夕微启朱唇说道:“能不能,带我回家。”
“为甚么?”
“甚么。事啊王总。”
我发楞着,看酒保给角落那头一女子拿了好几杯‘伏特加的和顺’,那女子靠在墙角,明显醉得一塌胡涂,有点眼熟,我走近细心看了看,很眼熟!是林夕。真是有缘啊,还说一辈子都不肯意相见。
当时真想拍一巴掌给他,我回身:“莎织,我有事,出去一下。”
这类买卖,我也曾心动过,那么美的女孩,那么有钱的美女,陪她一段时候就有几十万,少斗争了好多年,谁不动心呢?但是说实在的,这有钱人的脑筋比没钱的人是始终要聪明很多的,他们的钱又岂是那么轻易拿的吗?莎织绝非善类,这也是我不肯答允她的启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