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5章 狂风扫落叶(上)[第1页/共2页]

那是他本身的卫队,甚么时候轮到他们脱手,除非是环境岌岌可危,无路可退了!

颠末上一次突袭战被围以后的存亡浸礼,王良生长了很多,现在脸上已经完整褪去了昔日的跳脱之色,取而代之的则是无穷成熟与沉着。

这是陈凡期近位以后亲身要求凌飞扬组建的一支军队,前身便是钱谦所带领的重甲步兵。

此战,不容有失!

他们的首要感化不是对敌,而是冲散仇敌的阵型,以及在战役当中侧翼掠阵。

不但安插起来更加快速,耗损的灵石。更少,能力也更加强大了。

在军队的最火线,是由凌飞扬所带领的黑衣军陌刀队!

如果将全部黑衣军比作一柄尖刀的话,毫无疑问,陌刀队便是那插入仇敌心脏的刀尖!

如果说陌刀队与轻骑营都是用来扯开仇敌的防备缺口的军队,那么黑衣军主力,就是真正的杀手锏!

而这一次与周擎天一战,也将是演变重生后的黑衣军的首战!

一样都是步兵,不过陈凡更情愿称呼他们为……

当然,高投入意味着高风险,陌刀队这支步队,几近享用了身为一名大陈甲士所能享用的无穷荣宠,但是他们在疆场之上的伤亡率,实在还是很高的。

陈凡曾经亲身称呼陌刀队为陷阵之士!

来去如风,矫捷性强,能应对很多突发状况。

因为在战役开端之际,常常先由陌刀队与轻骑营冲上去打乱仇敌阵型,扰乱其思路。

只不过现在的战役当中,不到万不得已,陈凡已经不会让龙血卫脱手了。

现在在身侧重甲的根本上,陈凡还未每小我都设备上了一人多高的陌刀。

此时现在,除了陌刀队与轻骑营以外,最首要的步队便是黑衣军的主力军队了。

这类环境下身着轻甲是最好的挑选。

论单兵作战,他们不如陌刀队,论矫捷性,他们也不如轻骑营。

陷阵于敌,百死无生!

这类奇特的战役思路,是陈凡这一世经历了无数次大大小小的战役以后一点一点总结出来的。

他们每小我的设备与一年的练习耗损,已经超越了浅显兵士十几人的耗损。

迎着天涯的乌云,独属于大陈的玄色军旗猎猎飘荡。

阵法步兵!

算神机多次专门为黑衣军改进战阵,现在战役的能力与昔日比拟,已经有了天大的窜改。

这类战法在当初他在禹州出兵起事之际,实在便能够看出几分端倪,但还不敷成熟。

颠末端这么多年的持续生长与演变,陈凡直到现在才气够说,黑衣军的战法,真正的趋于成熟了。

刃长三尺三寸,通体域外玄铁打造,可开碑裂石,疆场之上挥动起来,可连人带马直接腰斩!

兵在精而不在多,这是陈凡一向以来都推行的事理。

现在如有黑衣军兵士,都以插手陌刀队为荣,但即便如此,在陈凡下打的严苛号令下,陌刀队也只要十万人!

只见轻骑营的兵士大家身着轻甲,战马之上蒙着眼罩。

乃至放眼全部大陈的军队体例当中,只要陌刀队能跟陈凡亲卫营龙血卫一争高低!

陌刀队两翼,乃是王良带领的黑衣军轻骑营。

每次战役,陌刀队必将冲锋在最前面,用他们手中的陌刀,为后续军队生生劈开一条进步的门路。

但他们强就强大在人多势众,疆场之上晓得相互共同,以战阵碾压。

数百万雄师,浩浩大荡的前行。

每一个陌刀队成员身上穿戴的不是盔甲,那的确是就是直晃眼睛的灵石。

这些军队由方牧之带领。

就像是现在的陌刀队,把他们拉入疆场,何止能以一当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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