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额间出了一层的汗,额发被汗温,粘在额头上。

男装店离得不远,但是来回起码也要十五分钟。

林若曦上班的方向跟李哲上班的方向相反。

不过普通像她这么大的女孩子,哪有不会骑车的?

“公司,有点急事。”李哲有些难堪。

“你慢点。”李哲扬声。

但是在一个路口,林若曦没有看到拐角另一面冲出来的一辆车,她的小单车很不幸的撞上去。

隔着那一点点的间隔,林若曦都能感遭到男人手指的粗糙。

李哲每天骑车上班,按最快的速率也要半个小时。

“你找死是不是!”

李大婶也刚吃了饭,正筹办去小作坊干麻。

膝盖跟水泥马路密切打仗,立即就被擦破皮,痛得林若曦皱起眉头。

然后就又有一个男人骂了一句,“玛的,给老子装是不是,想讹钱?奉告你,在整人新月镇,还没有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的,敢讹老子的钱!”

老板要他半个小时内必须赶到公司。

李哲苗条的手指一点一点扒开她的额发,拿纸巾替她擦掉额头上的汗水。

“若曦。”李哲跟着林若曦站起来,因为她的一惊一诈而跟着严峻。

只差一点就到八点了,她要早退了。

就在林若曦苍茫间,差点撞到她的那群男人里,有一个不耐烦的看着林若曦,声音粗哑,“不会是吓傻了吧!”

撞车,人最本能的行动就是跳车回避,林若曦也不例外。

林若曦有些讨厌的皱眉。

林若曦满屋子跑,找东西,嘴里小声念叨着,“我要早退了,竟然睡过甚了。”

林若曦换好衣服出来,仓促洗了把脸。

方才的担忧一扫而光,林若曦发明本身不但会骑车,并且骑得非常好。

这个男人是谁,为甚么看上去这么熟谙?

然后,一个高大的男人逆着光,一步步走进。

她坐在一张柔嫩的席梦思上,人却处在闹市中。

他们家有一辆小单车,但是小镇上糊口比较落拓,平时也没人骑。

还说她想讹钱,清楚就是他们想讹人!

她才没想讹他们的钱,她只是腿太疼,一时站不起来罢了。

说是如许说,李哲晓得跑着必定来不及了。

李哲轻声安抚了林若曦一会儿。

林若曦怔了一下,“应当会吧。”

这时,李哲的手机响了,他看了眼是老板的电话,不得不接起来。

车子里跳下三四个男人,凶神恶煞的走到林若曦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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