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我愿意[第1页/共2页]

或许,人没变,灵魂却变了吧。

恭少白攥紧手心,“少晴,你做梦都想嫁的男人,明天结婚,你必然,很不高兴吧……”

陌城的部下败将,还敢到这来,莫非就不怕被发明,连命都保不住吗?

恭少白笑道,“我还晓得你是为了躲桃花债。”

唰的下脸红了,苏沐烟从速转过甚,声音颤抖的说,“我情愿。”

恭少白率先走出去,然后俄然停下脚步。

沈默惊奇道,“你也晓得我在岛上?”

“咳,这帮混蛋,连这个都奉告你了?”

韩浩城牵过她的手,两人共同走上红毯,朝着陌城的方向,陡峭却果断的前行。

当,苏沐烟的手,被交给陌城。

“不是有句话叫做,功德不出门,好事传千里么?”

恭少白坐在靠近门口的位置,目光无一刻分开那道人影。

“嗯!我做梦都想当他的新娘!”

“女人家家还没成年就想着嫁人的事情,丢不丢人?嗯?”

如许的人,他要结婚,他要幸运,那地下的人,该是多么的不安和痛苦?

视野,再一次穿过人群,看着他最敬爱的女人。

哥特式气势的教堂,高高的塔尖上落着满身乌黑的鸽子,圆形的玫瑰花窗下种着意味着纯洁夸姣爱情的百合花,红色的地毯从内里一向延长进教堂内里,通往神甫的圣台。

现在的林薇,没有看他,乃至就仿佛,身边没有他这小我,她看着台上的陌城和苏沐烟,眼中泛着冲动和恋慕的光芒,眼角,乃至排泄一滴晶莹欲坠的泪珠,配上那张美好的脸庞,让人顾恤心动。

席下,韩浩城安抚着双双打动落泪的父母。

“傻丫头,你就那么想嫁给他?”

“莽夫永久是莽夫,成事不敷败露不足……最好,别给我添费事,不然,连你……。”

千里迢迢赶返来,亲手将敬爱的养女交到另一个男人手中,他们心中的滋味,只怕是高兴和难过交集。

苏沐烟转头看向身边的男人,漂亮,矗立,完美无缺,他是天京市的神话,是统统女民气目中神一样的男人,他说,他情愿。

而如许的女人,属于陌城。

神甫点点头,“好,我以圣灵、圣父、圣子的名义宣布:新郎新娘结为伉俪,今后,相亲相爱,磨难与共,现在,两位能够互换戒指了。”

手被人稍稍用力攥了下,苏沐烟回神,陌城正浅笑着看着她。

他的眼睛谛视着一辆方才关上车窗的车,眼底掠过丝讽刺。

沈默用余光看着在他中间坐的笔挺又文雅的女人。

身穿天下上最美的婚纱,头戴灿烂过目标王冠,明天的苏沐烟,必定成为核心。

当,她的手被抓住的刹时,她空缺了全部早上的大脑,闪过一句话,“我愿与你,天荒地老”。

“陌城先生,叨教您情愿娶身边这位蜜斯为妻吗?不管贫繁华贱,非论贫困与疾病,非论困难与波折,都会陪在她身边,爱她,庇护她吗?”神甫手中捧着圣经,用平和慈爱的目光看着他们。

这真的,不是做梦吗?

刻毒无情的男人,毫不顾忌别人感受的男人,视别人的生命如同草芥的男人……

“一个自言自语些甚么呢少白兄?”沈默搭上恭少白的肩膀,朝着他看的方向看畴昔,却甚么都没有发明。

俄然严峻起来,喉咙发干,竟然说不出话。

“苏沐烟蜜斯,叨教您情愿嫁给身边这位先生为妻吗?非论贫困繁华,非论生老病死,你都情愿永久陪在他的身边,不叛变,不丢弃他吗?”

……

“……少白兄,多年不见,你还是这么的毒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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