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郎情妾意[第1页/共3页]

“是啊,千怡姐你先去刷个牙吧?”

两人在客堂里相互诉说了一番这几天各自的经历,对于本身这段日子的行迹,王小川为了给林千怡一个欣喜,只能撒了些美意的谎话,倒是林千怡对本身毫无坦白,奉告他这几日天美楼的买卖越来越好,乃至于很多媒体杂志都来做了采访。

听到她的号召,王小川深吸了一口气,在心中冷静做好了筹办。

“嗯?”林千怡抬开端,猎奇道:“甚么东西?”

只见林千怡穿戴一件玄色的寝衣走了下来,寝衣很薄弱,袒护不她那曼妙的身材,以及苗条的玉足。

“不消了,我肚子饿了,先吃点再说。”

说罢,她便头也不回地跑回了二楼。

“礼品。”

当玄色的匣子悄悄翻开之时,一道灿烂绿芒,立即绽放了出来。

“千怡姐,不早了,已经是中午了。”

因为担忧林千怡的安危,王小川突破了之前本身立下的不等闲在闹郊区利用踏天步的端方,急吼吼地回到了本身家。

而在这一周期间,王小川料想中的攻击也并没有产生,反倒是他之前托杜浩找人制作的阿谁翡翠手镯已经做好了。

王小川笑了笑,并没有坐下,而是站在边上,温馨地看着她用饭。

别的在力量上,飞剑的能力也比青铜短剑略逊一筹,要形象点说的话,如果作为本相的青铜短剑能够一次性便将那半妖狐狸斩首,那王小川所做的量产飞剑,就只能在半妖狐狸的脑袋上穿透出一个小洞。

这一周里,王小川那里也没有去,一向就陪着林千怡,和她如影随形,就算是去天美楼,两小我也是一块去,为的就是贴身庇护她全面,林千怡睡觉的时候,就在隔壁屋子里炼制他的百步飞剑。

王小川赶紧转头,却看到一其中年男人正把脑袋紧贴在玻璃门上,他脸上的五官,因为和玻璃贴的太近而被挤得有些扭曲。

而在法器的才气上,新的飞剑和青铜短剑比拟,实在也相差不大,辨别之处仅仅在于,这类新的飞剑在利用体例上美满是一次性的,飞剑扔出以后并能飞回,而是需求利用者自傲把飞剑给捡返来。

客堂里的氛围,也逐步变得有些炽热,两小我都堕入了深深的情动当中。

只可惜,在起名上,王小川的天赋可就差了很多,最后想破了脑袋也没有一个合适的,只取了一个百步飞剑的名字,因为这把飞剑的极限射程只要百步远。

林千怡坐在餐桌上,看着满桌子的菜肴,一脸欣喜:“小川,明天是甚么特别的日子吗?你如何做了这么多菜?”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见林千怡已经松开了手,一脸惊骇地看着他身后,同时尖叫了一声。

林千怡倒是踌躇了下道:“小川,你这盒子里放的不会是戒指吧?”

俄然,她猛地就凑了过来,在王小川脸颊上悄悄一吻。

这一刻,他们的脑袋几近都是一阵空缺。

为此,他还特地做了一顿丰厚的早餐,等着林千怡起床。

一夜畴昔,第二天一大早,王小川趁着林千怡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去了一次古玩市场,收了一点仿古的青铜器。

全部法器的道理,是他参详了刘芳的那把青铜短剑上的法阵以后,自傲设想出来的。

她抬开端,欣喜地看着王小川道:“小川,这是送给我的?”

“早啊!”

王小川笑了笑说道:“千怡姐,别管这个盒子是如何出来的了,你先翻开看看。”

“可对我来讲却还很早啊……”林千怡走了过来,俄然停下脚步,闻了闻道:“哎呀,小川你明天给我筹办早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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