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文志在县城里读书,丁里正,胡氏和丁文章都在地里干活,家里就长媳廉氏看家,杜晓瑜收留了个受伤猎户的事儿她传闻了,见她要去宰山鸡,廉氏忙道:“妹子,我来吧,你去把野菜洗一洗。”
“嗯。”
毕竟在李家待了这么多年,甚么家务没尝试过,她说是在李家学的,胡氏一点都不思疑。
“瞧你那小手巧的。”廉氏忍不住夸奖道:“嫂嫂我都自愧不如了。”
杜晓瑜扯谎说,“在李家的时候学的。”
团子忍不住跑了出去,对着那锅鸡肉不竭地咽口水,“姐姐,好香啊,团子都饿了。”
“嗳。”胡氏洗了把手,帮手把鸡肉盛起来端到内里去,丁文章已经支了桌子摆好板凳,统统人都围坐在桌前等开饭。
“但是,这鸡肉是专门为你炖的啊!”杜晓瑜拿起筷子要把肉夹回他碗里,被他伸手一挡,冒死点头,仿佛吃块肉真能要了他小命似的。
廉氏那里过意得去,“那要不,我去洗菜和面做野菜团子吧!”
伶仃盛了一碗肉多的放在中间,杜晓瑜道:“伯母,你帮我拿个菜盆子过来。”
丁里正一家三口从地里返来的时候,刚一进门就闻到土豆炖鸡的香味。
他觉得做饭的是长媳廉氏。
傅凉枭比了个感激的手势。
傅凉枭扫了一眼这家人,心眼儿好,浑厚浑厚,想来在本身呈现之前,他们家待筱筱都不错,那么,今后也算是他傅凉枭的半个仇人了,既然是仇人,便不会虐待了他们家。
野菜很多,做出来的菜团子分量足,有二十多个。
幸亏丁里正家有两个灶,能够同时用,因而杜晓瑜一边炖着山鸡肉,另一边烀着野菜团子。
丁文章不由很多看了他两眼,想着一个猎户竟然长得比他二弟文志还都雅,这一对比,本身的确就是个糙男人,不由得难堪起来,抓着后脑勺支支吾吾隧道:“阿谁,我妹子是个心肠好的,她既然带了你返来,申明你心眼儿也不坏,这段时候就先留在我们野生伤吧,等好了又再说。”
廉氏捂着嘴笑,回身回了屋。
来到内里的时候,他们早就开吃了,野鸡肉比野生的鸡肉香,再加上杜晓瑜厨艺不赖,大师都吃得很热烈。
丁文章吃得最欢乐,连连说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鸡肉。
伶仃留下了三个,其他的都让胡氏端出去给他们吃。
傅凉枭点点头。
廉氏很不美意义地说道:“那就费事你了。”
又搅了一锅玉米糊糊,杜晓瑜才把那碗鸡肉和三个菜团子送到廉氏的屋里,“嫂嫂,用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