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天通侍[第1页/共3页]

男人围着龙三走了一圈后,说道:我熟谙你,你叫龙三。

车里,我把刚才铃铛的行动,仿照给其他的阴人兄弟看。

“不太普通好说啊,你认我当师父,我让你成为正凡人。”大金牙对铃铛说。

这一照不打紧啊,想不到这群人的脸皮……全数给人扒了,暴露了红彤彤的血肉。

男人拍了拍龙三的肩膀,说:我是巴尔扎,是天通侍部下的十二金刚,此次拦住你们的车,得先跟贱三爷说一声抱愧了。

我们顺着进“日喀则”的路,开了差未几二十多分钟的车。

改装车用的是6.3排量的发动机,那马力相称足,才开了没多大一会儿,我们已经进了日喀则。

我下了货车厢,拉着兄弟们分开。

“那先走,到了日喀则再说。”我对世人说道。

“是,是,是,诨名,贱三爷。”龙三抱拳说。

我也点点头:走吧,待会差人过来了,我们是泥巴掉到了裤裆里头,不是屎也是屎了。

这时候,阴人兄弟们都过来了。

大金牙推了龙三一把,指着车厢地板上那猩红的血液,说道:你特么疯了?这地上都是血,你说这血水被人吸掉了?

他指着尸身那脑门上的印记,说道:你们看这儿,人这里的血,最有灵性,在一些邪僧的了解里,这里冒出来的前面三口血,都是有灵性的,他们要吸食,也就吸食这里前三口的血液。

“滚滚滚,说话不把风,不爱和你说。”大金牙又看向我,问我:小李爷,你感觉咋样的?

“千叶明王,身为活佛,作歹多端,我代表东北阴人,必然要灭了你。”我扭了扭脖子,要往回走。

我摇点头,问铃铛:铃铛,你刚才做那行动的时候,真的一点认识都没有?

“草,甚么环境?”我看到这个场景,都忍不住打个寒噤。

风影说完,还不过瘾,又数落一句:都说花和尚智商低,他在你大金牙面前,那都是诸葛亮!

我听了铃铛的话,不由好笑,畴昔拉着铃铛,上了改装车。

在他们的脑门内心,另有一个深坑。

我让铃铛降落车速,问身后的龙三:贱三爷,这群人是匪贼?

龙三说:官名啊,天通海侍卫队的队长,叫天通侍,工夫但是相称刁悍,尽量别惹这群人。

“没有!算是镇守一方的家兵吧。”龙三大咧咧的说。

……

“没有,没有,你们也是为了包管天通海一代的安然吗,拦下我们是应当的。”龙三对巴尔扎说完,回身要上车。

我听了胡七七的话,想起了陈奕儿表弟说的他被挖眼时候的场景,当时的表弟是俄然浑身不能转动,然会任由阿谁老喇嘛挖掉了他的眼睛。

龙三率先走了出来,抱拳说道:扎西德勒,各位兵爷好,我是龙三,之前住西藏的,离日喀则不远,之前还和你们天通侍见过面呢。

大金牙颁发定见,说:唉,唉,你说会不会刚才铃铛仿照的……就是杀人者的行动?铃铛是天生的灵媒,她刚才做的那套行动,可不是随便做的。

“唉!你们嘀咕甚么呢?”巴尔扎见我和龙三交头接耳,赶紧呵叱道。

持续喊了好几声后,铃铛才回过神,看着我,又看了看她的衣服,说:哎哟,我的衣服如何辣么脏?谁弄得?我要打人了!

“真的假的?”大金牙瞪了瞪眼:那其他的血,就特么华侈了?五百毫升血多少钱呢,这得华侈多少钱?

龙三看着地上的三具尸身,眉头紧皱,说:这些人的血,被人吸食了一部分,莫非说千叶明王练了甚么禁术?需求生食人血?

“不管如何说,这千叶明王估计比来是疯了,他活动的范围,临时都在日喀则,我们就在日喀则里住下,找寻千叶明王的行迹。”我涓滴不思疑千叶明王的狠心,他如果心不狠,能一口气杀了成妍身材内的狐仙一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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