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美食家[第1页/共2页]

下一刻他就舀出大勺的羊血,倒进了商女捧在手的叶子里,只见商女用鼻子嗅了嗅,便毫无形象的用手抓起羊血往嘴里送,吧唧了几下就吞下了肚,然后大呼着好吃还要!

但是现在,苏阳却不筹算措置羊的内脏,太费事,腥味也太大,他本身也不喜好。

等肉吃得差未几了,他的羊血也凉了,直接用竹刀划成了豆腐块,看起来就胃口大开,当然现在还不能吃,他没法应战生喝鲜血。

苏阳一笑,见那边的陶罐里的水在烧开后又放了会,这时的温度正合适。他把熬好的油脂倒进了这个陶罐中,然后点上小火。

他本身也开吃了,味道还行,里嫩外酥的,配得上他苏阳这个名儿。

稍稍等了一会,他便用勺子把羊血给舀了出来,色彩已经变了,大要没有气孔,这火候方才好。煮鲜血是个技术活,火力不能大了,水温不能高了,绝对不能让水沸腾,时候也要恰到好处,略微太长,血就会煮老了,影响口感。

不知何时,商女已经返来了,梳洗一番后,公然更显得天生丽质,但是其他男人们却对商女几近疏忽,这是审美妙的差异啊。

“煮血!”

“味道如何样。”苏阳问着商女。

他也没贪婪,要了一条后腿与排骨,另有羊油,其他都给了乱部落的人。当然羊头要宰下来停止祭奠,这是每个部落的标准流程,他们以为用植物头颅祭奠,是对天神的虔诚,今后便能获得更多的食品。

肉香味开端满盈开来,乱部落之前跟着赶墟的人已经学会用陶,这时就已经用了好几个陶罐在煮肉。

没让大师多等,只见苏阳把手伸进羊血罐子,悄悄捞起一块羊血,约莫半块豆腐大小,紧接着用竹刀把这块羊血切成片块状,然后便放进了温水状况的陶罐中。

但商女可没空答复,正在大口啃着羊排,涓滴没有女人家形象,苏阳见了直点头,他实在喜好和顺贤惠的女子,可这要求,恐怕很难在这期间实现了。

只是苏阳非常不能了解,乱部落这么多人每天在内里忙活,却老是贫乏肉食,并且灭亡率很高,想来想去,应当是内部体制与带领人的干系了,这仿佛不关他的事。

苏阳也教会了这些人如何熬油脂,放进汤内里,他本身留了一半的油脂,过会有效。

植物肉如果要好吃,就必须得放洁净血液,这就极其磨练宰杀者的技术了,特别是对于大型植物,必须得一击毙命,如果第一刀下去没把血放洁净,哪怕是补刀胜利,也多少会影响肉质的口感。这就如同注水肉与鲜杀肉的辨别,忒大。

“来来来,大师找到叶子,都过来尝尝羊血。”苏阳嚎了一嗓子。

他对羊血实在最感兴趣,这会抓了一把盐洒进陶罐中,用一根竹片搅拌均匀后安排在一边。接着让人架上火,烧着别的一个陶罐,内里是净水。

鲜血内里必须得加盐与水,如许冷却后就会凝固了,就跟果冻的感受差未几。

商女答复说:“能吃饱,吃肉很少,有陶,没你的陶好。”

在当代时,普通环境下店东只卖羊肉是不赢利的,有个不成文的端方,屠宰场的羊杂不要钱,也就是内脏免费。以是羊肉汤甚么的,店东会热忱的保举多吃羊杂。

很快,山羊被剐了出来挂在树上,等着分肉。这事就要苏阳与姜黎筹议着来了,因为是两个部落的人结合作战猎杀到的。

不过杀羊这活,他筹算亲力亲为了,当即就让兵士们把山羊给按住,他抽出已经打磨过的野猪獠牙匕首,然后伸脱手在羊脖子处稍稍测量了一下,却又俄然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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