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被偷袭的闪闪(第一更)[第1页/共2页]

毕竟庇护臣子的家人也是王的职责不是?

是的,刚分开,对于金闪闪来讲,他并不介怀去救时臣的妻女。

这才是金闪闪的近战!他但是在saber线中不消王之财宝投掷就三招吊打了阿尔托莉亚的英魂!

不过金闪闪却并没有游移,嘴角微微一翘,便将手伸进了真旁的一个金色波纹当中,下一刻,一把庞大的镰刀便被他拽了出来!

但是……

对于他来讲,就算是一个小丑(二爷中枪)作为他的master,都比时臣这个呆板的家伙要来的合适吧?

那看起来仿佛是死神用来收割灵魂普通的兵器带给了女性英魂庞大的压力,几近是在刀刃消逝的刹时,那女人便下认识的竖起了手中的长棍!

但是,金闪闪失策了,那包含着庞大的“封印”、“冰霜”力量的宝具却挥空了,不,并非挥空,而是那身影在被击中的刹时便仿佛梦境般烟消云散。

暴风吹乱了金闪闪的头发,固然金闪闪身为英魂并不会被这类程度的风所击溃,但却极大程度影响到了他的王之财宝。

此时,说话的人也终究暴露了本来脸孔,那是一个橘色头发,身材极好的标致女性,此时现在,她的手中正抱着一捧金闪闪射出的宝具,双眼已经被黄金的标记所占有――“哇!你公然很有钱呢!黄金,黄金!”

从这一点便能够看出,金闪闪本身并不是甚么穷凶极恶的家伙,只要不违背他的“人生哲学”,便不会有甚么题目,实际上,在五战的期间,金闪闪即便是被二爷阿谁二货各种讽刺,也没见他炸毛不是?

之以是会有这类对于罪过的抗性,是因为金闪闪生前定下了一条看起来很奇葩的法律,叫做【杀王令】,大抵意义就是,当王灭亡【不管是被篡位行刺还是普通灭亡】,而新王上任的时候,统统的罪犯都会被赦免,因为他们的“罪”是来自于先王所制定的法律,先王灭亡,就意味着他们的罪也被先王所背负了,但是这条奇葩的法律在金闪闪身后就被立即颠覆,但这并不影响其成为金闪闪传说的一部分

“竟敢窥视王的财宝!给我去死!”金闪闪的神采乌黑,身后竟然在刹时展开足足三十多个金黄色的波纹,不过他面前的这个女人仿佛涓滴没有惊骇的意义,笑嘻嘻的挥动动手中的奇形长棍,下一刻,一道龙卷风便蓦地呈现,那绝非是甚么魔力修建的风属性把戏,而是由大天然的伟力凝集而出的力量!

并不是说天然风暴就比魔力风暴弱,实际上恰好相反!魔力修建的把戏会在大天然中不竭的被修改,其能力全看魔力大小,而天然界中的龙卷风,会被冷热气流强大到让人目瞪口呆的程度!

凛线里的土狼那才底子是完整在开配角挂吧?退一万步说,就算闪闪确切是搏斗打不过土狼(笑话,红a近战都打不过saber,金闪闪三招车翻saber,然后闪闪打不过土狼?),在土狼挥刀砍过来的刹时,闪闪竟然没有效随便弄出个兵器或者盾牌格挡一下,而是踌躇了半天抽ea,这他喵的是开哪门子国际打趣啊?金闪闪除了ea就没别的近战兵器了吗?那么多圣剑、魔剑都只能拿来扔?打saber的时候闪闪但是用过死神镰刀、一把冰剑的,并且,当初saber砍闪闪,闪明灭都不动一下,身前就能闪现特别挡兵器,成果打士郎就全削了?

以是所就算那些闪闪黑举再多的例子,再如何为土狼辩白,也难以粉饰金闪闪败给金手指的本质。

“这类小伎俩就像伤到本王吗?杂修!”金闪闪的头顶悬浮着一枚金色的盾牌,想必是甚么自发性的护身宝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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