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不壮烈,不燃情,不浪漫[第1页/共2页]

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的时候,天津蓟县就曾一次性出土过五百九十四枚“蒺藜陶弹”,都是四寸至七寸摆布的大小,非常适合用手来投掷利用。

个头如此之大的手雷,当然是不能用来野战的,那样的话,恐怕炸死友军的机遇,比炸死仇敌的机遇都要大,普透明军都是用此物来守城的。

在他的前面,随他一起出哨的兄弟陈虎子,正一声不响的策马疾走。

他身边就是队中的老夜不收甲长程大山,正玩弄着一个黢黑的陶瓷疙瘩,这实在就是后代手榴弹的本相。

在当时,明军中另有一种叫做“万人敌”的手雷,比蒺藜陶弹要大一些,周身有很多孔,内里有框,一旦仇敌攻到城下,就把“万人敌”扑灭抛下,因为各个孔火力不一样,因而“万人敌”就会四周转动烧敌。

他也想了很多种,可都不甚对劲,用后代的话说,就是不壮烈,不燃情,不浪漫。

不过这时的蒺藜陶弹,个头还是很大的,差未几有人的脑袋那么大,还是靠引信来燃烧,因为是用手投掷出去的,以是大师平时还是风俗叫“手雷”。

炊火中夹带着四周横飞的血肉,即苦楚,又富有诗意。

此时他一边玩弄动手雷,一边在心下深思,今早他与刘金海等督标营夜不收分头哨探,目睹就到了汇合的时候,如何还没见到他们呈现呢?

…………

这程大山没事的时候,就老是在揣摩,如果本身被鞑子擒捉了,该挑选哪种他杀之法呢?

刘金海厥后投入赵率教军中,积功升至副百户,崇祯二年鞑虏寇边时,他随挂平辽将军印的左都督、辽东总兵官赵率教入卫京畿,遵化一场恶战,赵率教就义,他单身逃脱。

牛胜也是心中有些孔殷的胡乱猜想着,嘴上却沉稳的说道:“不会,再等等。”

“该不会出啥子不测吧。”

刘金海的马鞭一下下狠抽在战顿时,奋力催动马匹,如风驰电掣般直往前疾走着,贰内心只要一个设法:“只要跑到前面的那片树林,本身应当就安然了。”

牛胜此时手上正玩弄着一柄锋利的匕首,看上去并不精美,款式很浅显的一把匕首,却很合用,看上去也非常锋利,他正拿着一小块磨刀石,谨慎的打磨着刃口。

用刘金海当时的话来讲,如果他本身身陷绝境了,那就悄悄引燃一颗手雷,就算本身被炸死,也要拖几个鞑子给本身垫背。

张诚所部今次入卫勤王,并没有随军照顾手雷,这枚手雷还是一个友军送给程大山的。

这程大山此番入卫后,频繁的出外哨探,自是同其他各营的夜不收们混得熟悉,有机遇的时候,他们也总在一起交换相互的经历,为的并不是学习,而是在今后出哨时,碰到危难,好相互救济。

这枚手雷,便是卢象升督标营中一个夜不收所赠,他叫刘金海,本是辽东广宁人氏,鞑子兵毁了他的故里,搏斗了他的亲人,可谓是不共戴天的仇恨。

当下,他便向刘金海讨要了一个手雷,刘金海也是毫不鄙吝,当场就分给了他两个。

实在,这就是个投掷型的地雷,它外壳是陶制的,上面有很多的秃刺,就像蒺藜一样多刺,如许在爆炸的时候,这些刺就会迸裂,四下飞射开去,还能够增加杀伤力,这类手雷在当时被称之为“蒺藜陶弹”。

耳入耳着前面箭矢的破空风声,刘金海晓得有一支利箭,正朝着本身后心射来,他忙双脚一用力,猛地跃起,扑到了身边另一匹战马的马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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