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过后的这天凌晨,凤时锦是被一阵阵涛浪的声音唤醒的,她恍忽觉得本身还在江面船上,当初在船上的时候夜夜都听得见那样的声音。但仔谛听时,又不太像,好似声音更雄浑而有气势一些。

那人堪堪抬眼,生的倒是一双极其风骚的桃花眼,见之凤时锦一身素净袍裙,头发以檀木簪挽着一个简朴的发髻。晨风一吹,她的袍裙纷繁扬扬,仿佛昙花一现。顿时那双桃花眼如桃花缤纷,灼灼一亮。

金色的海岸线一向伸展到远方,闪现在面前的是一片湛蓝色的汪洋大海,何其波澜壮阔。一波波的潮流不竭从大海里涌上来,咸湿的海风吹得两人的衣角猎猎翻飞。

君千纪却道:“她是我未婚妻。”

这不阴不阳的语气,有些酸掉了凤时锦的牙。

但是,将将一跑到楼底,俄然楼底闪出一小我影来。三圈来不及收腿,一下便撞在了来人的裤腿上。

那海边停着几条打渔的船。海岸线上有稀少的人踩在那沙岸上,有的在捡鱼,有的则来赏识这瑰丽非常的日出,看这浩浩大荡的涨潮。

君千纪走在前面,上前来将凤时锦挡在身后,冷冷僻清道:“公子能够有所曲解,你抓到的那只兔子并非无主之兔,而是我们豢养的宠物兔,还请公子还之。”

这余醒之固然胶葛却也不难缠,见凤时锦这么固执,好好到口的肥兔就这么不翼而飞了。既然兔子是别人养的,他只好偿还,还絮干脆叨说了一些废话。

君千纪面不改色道:“它是在山野里捡来的当宠物养的兔子。”

凤时锦喝着粥,吃着精美的点心,只感觉非常苦涩。这果然是世外桃源,她感觉这里的统统都有一股不被世俗所感染的洁净。风从窗户里吹拂出去,异化着湿湿咸咸的气味,却感觉非常的清爽。

厥后太阳离开了海平面完整升起,阳光有了微微的热度,但是这时,海面上却起了一层薄薄的雾。

凤时锦不由抽了抽眼皮。这穿着就真的很轻易让人遐想到他们是师徒干系吗?就连一个陌生人都看得出来。

他中握折扇,对着凤时锦便是以文人的那套见面礼一揖,道:“鄙人乃清闲镇首富,姓余名醒之,女人可叫我醒之,女人有礼。”

凤时锦眼睁睁看着本身的三圈落入别人之手,再看着楼下说话的公子,穿的是一身白衣青衫,头挽的是白玉冠,额前碎发往一边斜过,发髻松疏松散的,看似浅显,却浑身高低都透着一股“本公子一点也不浅显”的劲儿。衣服的料子不是普通的料子,白玉也不是普通的白玉,举手投足皆是清贵闲适。

特别是那双眼睛,眼角微微上挑,过分标致。那眼神里的不屑和桀骜,嗯,实在是太对他的口味了。

凤时锦开口就道:“那是我的兔子。”

余醒之摇起了折扇,上了二楼,边道:“还是先处理了早餐吧,好久没来吃这里的点心了,竟有些驰念。”

是海!

此时正逢太阳腾跃出了海平线,缓缓升起。那金色的阳光泛在浮动的海水上波光粼粼,描述震惊而又斑斓。

那人低头一瞧,然后嘴角就是一抹不明意味的笑,弯身将三圈拎起在面前左顾右看,道:“本公子守株待兔啊,看来本日运气不错。”随后就将惊骇的三圈丢给身后的侍从:“给本公子弄了,中午弄出一钵尖椒兔儿来,多弄点辣椒和花椒,本公子喜吃麻辣的。”

他唇畔亦带了和顺的笑意。

君千纪和凤时锦朝镇子东边一向走,走出了镇子,前面的视野越来越开阔,那潮流的声音也越来越大。哗哗哗的,连凤时锦的表情也跟着荡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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