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轻功身法,对了,记得这天下的配角云小秋有个朋友,是甚么“盖世神偷”,叫做白如雪的,那人既然能在江湖上闯下如此名头,轻身工夫必定不弱。

“真是日了狗了!”李慕云看着高高的院墙,吐了口口水,然后恨恨地分开“镇威镖局”,持续向城南郊走去。

“午餐处理了,晚餐去哪吃啊?我总不至于在这每天啃生地瓜吧?”李慕云吃完三个脆甜的地瓜,临时填饱了肚子,躺在小溪边的草地上晒起了太阳,他双手枕在脑后,嘴里咬着一根不着名的草茎,开端开动脑筋,思考着要若那边理掉用饭难的题目。

因为身上没有这个期间行走江湖必备的火折子,以是李慕云也只能找到一条小溪,将三块地瓜洗洁净,就那么就着溪水吃了起来。

并且那配角云小秋也只不过是“镇威镖局”的一个小厮,看书里的描述,还是谁都能够欺负他一番的那种特没有职位和本领的小厮,本身去看他,估计也就能肯定一下剧情的展开环境,想借他搞到本身在这个天下的第一桶金,那根基上是不成能的了。

往城南郊走了大抵十几里,李慕云荣幸地碰到了一片地瓜田,他身上也没有东西,幸亏这片地瓜田土质坚固,抓着地瓜秧用力一拽,就能拽出几块皮红块大的地瓜来。

眼下想来,要完成那一百万两黄金的任务,还得是拜入个江湖门派,学得一些轻功提纵术,防备方面有浑沌神剑,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只要本身再学会轻功,那去皇宫搬运黄金的打算也便能够停止了!

李慕云绕着范围宽广的镖局的宅院,走了几分钟才走到西侧的院墙内里,他还记恰当初看书的时候,书里描述配角云小秋住的阿谁小跨院四周栽种着几株槐树,之前本来是一个官宦人家的后花圃,因为家道中落,卖给了“镇威镖局”的总镖头雷振威,成为“镇威镖局”堆放杂物之所,云小秋就住在如许的一个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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