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冲锋对决[第1页/共2页]

电光火石间,年青马队迅捷地刺出了骑枪,眨眼间穿透了核心防备圈,向着弃誓骑士的身材戳去。

约翰还成心偶然地瞥了一眼正在步行的洛忧,他之前就传闻洛忧是艾尔的客人,也不晓得究竟是甚么干系,此时略带醋意地说了一句:“艾尔如许的好女孩,必须嫁给一名英勇的骑士,我会是她的白马王子!”

面对着对方更大范围的军队,十字教会的马队们多少有点严峻,因为他们当中有很大一部分都不是正规骑士,只是颠末端马术练习的兵士,和十字教会对骑士的定义有出入。

两人的间隔越来越近,相互都能看到对方骑枪上反射出的太阳光芒,乃至连相互面具后的眼睛都看得一清二楚。

“我去迎战!”一名年青的马队气愤地架起了骑枪,用力地踢着战马的肚子,骑士长还来不及禁止,他就狠狠地将马刺戳在了战马的屁股上,怒声高呼,“荣归吾主!!!”

这是一种充满豪杰气味与浪漫主义的战役体例,有很多力量严峻不均的战役就是靠这类“决斗”挽救了士气,靠着己方骑士连挑数人,高涨士气,最后带队策动山崩般的冲锋,击垮敌方上风兵力。

...

顷刻以后,年青马队只看到弃誓骑士捅出了骑枪,不偏不倚地顶在他的胸口,没有任何牵挂,庞大的打击力直接粉碎了盔甲和掩心镜,将这名年青马队直接从顿时挑了下来,推出去二十多米,最后用力地插在地上。

弃誓者们固然不再属于十字教会,但也担当着这类传统,刚才出阵的那名黑甲骑士就是这一轮的决斗者。

“确切是个好机遇,约翰,你小时候就在寻求艾尔蜜斯,现在六年不见,也长成一个漂亮的小伙子了。”骑士长看了白马马队一眼,会心肠一笑,打趣道,“哦,我以主的名义发誓,如果你能骑着这匹白马把艾尔救返来,她绝对会以下半生相许。”

叫做约翰的白马马队遭到了鼓励,自傲地笑道:“当然!艾尔是我认定的女孩,我会保护她平生!”

艾尔紧紧闭着眼,娇躯止不住的发颤,如同一只落入狼群的羔羊,统统人都晓得她现在非常惊骇,试想一下,大半夜的被一群残暴的弃誓者抓走,还被绑出来示众,这是多么可骇的经历。

这支巡侦马队中,真正意义上的骑士,也是独一一个具有“神印”的骑士就是骑士长,其别人顶多算是骑着马的兵士罢了。

骑士长身后,一名骑着白马的马队重重地说:“我必然会把艾尔蜜斯救返来!”

欧陆这边的战役保存着陈腐的传统,在两军大范围冲锋前会有所谓的“决斗”,也就是公允的一对一,两边轮流派出懦夫单挑,比拼战力。

本该遭到庇护的修女被仇敌肆意欺侮,身披铠甲的马队却龟缩在阵前,乃至还要被修女担忧安危,这让每小我都感遭到了浓浓的热诚。

骑士长历经世事沧桑,早就听出了约翰的醋意,他没好气地一笑,倒也没说甚么,并且就私心来讲,他更但愿艾尔嫁给一个教会的人,如何能便宜共和之辉的毛头小子?

不一会,在巡侦马队的惊呼中,绑在逆十字上的艾尔被抬了出来,她的头发和衣衫都很混乱,看来受了很多委曲,不过眼神很复苏,衣服也没有严峻破坏,应当还没有遭到热诚。

眼看年青马队冲来,身披黑甲的弃誓骑士毫不怠慢,用力一踢马肚子,战马收回了凌厉的嘶鸣,踏破了脚下的青青草地,急袭而来。

当骑枪拔出的一刻,伴跟着弃誓骑士的镇静呼喊,鲜血溅了十多米高,染红了年青马队的尸身,另有身下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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