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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老刀把子固然不筹算投降,可也不敢冒然打击。

易风则坐镇在稍前面一些的劈面山坡上,四周满是预备队,一半马队一半步兵,数量两千。身为全军统帅,凌云并没有喜好冲锋在前的风俗,他明白本身的职责地点,坐镇中军,统领全局才是他的职责。身处于山坡上,他能够清楚的将前面的疆场尽收眼底,能够第一时候把握疆场局势,视景象需求将变更阵形,乃至在最得当的时候将预备队投入到最需求的处所。

凌云满身披挂好几十斤也有些累,不过却没有不耐烦。

凌云看了他一眼,安静的道:“当然是等候胜利的机遇!”

好几次机遇放过,这在等甚么呢?

他们俄然杀到,却又不打击,只是摆下阵形,还披挂的这么骚包,是干甚么?要不战而屈人之兵么?老刀把子点头,怀荒军的俄然呈现确切出乎他的料想,他们的设备和士气军阵也大大震慑了他一把,可就算如此,莫非本身一箭不发就会投降么,这也未免太天真了。

凌云峻厉的目光扫了一眼诸将,“突袭是把双刃剑,固然我们能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可你们也要明白,对方数量是我们的五倍之多。并且桃山险要,易守难攻。虽说桃山守备不严,可盟军最精锐的主力三十六营的人马却都安插在半山和和山上,山脚下有大量的各寨杂兵,这些人固然没甚么战力,可却等因而盟军的鉴戒哨。我们一旦建议突袭,这些杂兵遇袭就会发作警报让山上的主力早有防备。一旦落空了突袭的俄然性,到时突袭战转面攻山战,你感觉我们有多大的上风?”

“盟主,我们打击吧!”

他们为甚么不趁其不备突袭桃山联军?在他看来,如果怀荒军突袭,绝对能占个大便宜。

单雄信不解,“好几次胜利机遇摆在面前都放过了,还在等甚么胜利机遇?”

“不急!”

“不可。”老刀把子判定的点头,联军固然没遭到突袭,也集结成阵,可很多人都是惊魂不决,现在士气降落。这个时候去冲劈面的坚阵,太不明智了。

凌云的战甲,桃山下三十六寨的当家们没有一个的铠甲能与之比拟,就算是红鹰寨大当家那套骚包至极的金漆山文甲与之比拟,都会黯然失容。凌云的这套铠甲内里披着一条大披风,直接由金缕丝织而成,不但用料高贵,并且还织出了天兵天将的图案在上面,并且与浅显的丝绸披风比拟,这金缕披风极其厚重,披到身上垂落下去,连奔驰之时都不会飘起,具有极佳的防箭才气。坐在顿时,几近连战马的后腿都完整摭住。这件披风重达十八斤,浅显的披风钩扣底子没法接受的住,是以凌云的铠甲肩头有一对麒麟趴在肩头,伸开大口,恰好吞住披风扣钩。与两只麒麟吞肩相配的是凌云的麒麟银盔,银盔顶上,一只金麒麟举头雄立,张口吼怒,双爪扑出腾空。除了这三只麒麟,凌云扎住铠甲的腰间银带上,也有一只金麒麟。脚下一双银靴头上,也有两只金麒麟安于其上。

“现在不是管那些哨探的时候了,还是想想如何应对这不请自来的易十三吧。”五羊寨首级心中有些慌,“盟主,你说这易十三就这么杵在那边,又不打击,这是要干吗?”

不过结果很不错,怀荒军的俄然呈现,再加上怀荒军的这敞亮的铠甲,闪烁的刀枪,整齐的阵列,如林的长枪,似海的旗号,无形当中就构成了一股沉重的威慑,压的劈面这些山贼联军们一个个呼吸短促,面色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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