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说把她送给我,那我总得看看长得如何样,如果都雅,哪怕我不喜好,也总有兄弟喜好。”
林知书打量着林丽丽。
小地痞拿着长刀。。
把酒鬼放到地上,林知书靠近去看,本来是有人要讹诈林丽丽,她看着就像是有钱人家的大蜜斯,身上必定很多钱。
牧思言阿谁狗东西都结婚生子了,就他是光棍。
来到KTV,牧晨鸣嗨得不能再嗨。
“那你就乖乖闭嘴,别再闹。”
“滚。”
忘了带保镳,也不是让这群混账对她有可乘之机。
上半身都没穿衣服,上面是道道疤痕。
不过有林知书在场,林丽丽是信赖他有才气处理这些事情的。
恶梦般的要署名。
每天有人找他费事,如果没有,林知书反倒是要担忧是不是有人要做些甚么大事,他还得好好的去防备。
毕竟这对于读过贵族黉舍的他来讲,是家常便饭。
别希冀他豪杰救美,他没这本事。
“如何就看不上我了,我赢利短长,粉丝又多,家里环境又简朴,长得还很帅,哈哈哈哈哈哈……”
林知书深深吸气,想一脚踹死这酒鬼。
他赶快安排人畴昔。
“如果你找人来对于我们如何办?”
“你要看她做甚么?”小地痞也有点警戒。
港城这些人到底多么混不吝,没人比他更明白。
他才不想娶一个二婚的女人。
小地痞感受此时现在的本身,真是光芒加身,具有着万丈光芒。
“我才不喜好。”牧晨鸣道。
齐齐走过来。
嗯,还是挺普通的。
林知书说出这三个字。
他忍不住多吃了点。
牧晨鸣感受他真是太没有目光。
“一百万,行。”林知书承诺的利落。
反倒是因为这是牧晨鸣,变得更加镇静。
林知书的兄弟就他和牧思言。
但在港城混那么久了,林知书也不是被吓大的:“你们有事?”
林知书恨不得拿烧酒砸死他。
牧晨鸣委曲:“我那么风雅,你还骂我,甚么人啊。”
眉头舒展,仿佛有些踌躇:“牧晨鸣跟她熟,我都不如何熟谙她,你给我看看她模样。”
“三百万……”
戋戋几百万,对他们来讲天然不算多。
“咦……林丽丽!!!!!”
他们本就是无所害怕,现在看到牧晨鸣这个名流,更加有兴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