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维持自己的本心[第1页/共2页]

路小旭点点头,随即伸手拿起那只他看中的玉镯。他拿在手里几次看了好久,感受了一动手感和质地,发明这只羊脂玉的镯子不但表面白如凝脂,仿佛拿在手里还会给人一种沁民气脾的凉意。难不成是他的错觉?

“……是亦不成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路小旭接着他的话持续说了下去。此段是出自《孟子·告子》内里的话,而“本心”的说法,也恰是出自于此,指的是廉耻之心。孟子在文落第例说,有些人在存亡之间,能够宁死不平乃至舍生取义,而在天下承平之时,却能够不顾廉耻乃至不择手腕地追名逐利,丧失了本来的态度和品德。

他有一双乌黑温润的大眼睛,给人一种他是天下上最暖和的植物的感受,他的眼睛内里透暴露一种天真而原始的茫然,仿佛是纯真的孩童凝睇着未知的天下。他的头发仿佛火焰般鲜红,倒竖着暴露他清楚而清楚的眼眉。他的鼻梁高而矗立,让他的脸流暴露一种豪气逼人的结实,却又被他稠密而柔嫩的眉毛和睫毛,减弱了过分的坚固,增加了更多的和顺气味,他的嘴微微的伸开,像是要对你说话,却又怕出声将你吓到一样,只是保持着那样一个姿式。

路小旭回过神来,认识到本身的失礼,仓猝上前说道:“不美意义,您就是徐半仙吧,我想在您这里买只玉镯。”

“想不到你和这玉镯还挺有缘分。”徐半仙说了这么一句,随后悄悄地笑了,“小伙子,你想买这只镯子?”

“你明天过生日?”路小旭固然嘴上有些不甘心的意义,但还是把车靠边停下了

徐半仙再次这时看向他,神采变得有些当真起来,淡淡的说道:“这只镯子并非普通的羊脂玉镯,想要具有此物,就必须保持本身的本心。”

路小旭和郑雨蓝两人来到记念碑火线,公然看到一个只要一只胳膊,左脸有一道很长刀疤的白发白叟。他的额头缠着老旧的绷带,身上披着一件尽是灰尘的深红色披风,他看到路小旭和郑雨蓝站到他所摆的摊位面前,声音沙哑地说:“要算一卦吗?”

他发明卖玉镯的白发白叟徐半仙身边还蹲着一个大男孩,这个大男孩给路小旭一种非常奇特的感受。

俄然,一件让路小旭完整意想不到的事情产生了——就在他和郑雨蓝两人下车去黑天鹅蛋糕店买蛋糕的时候,竟然碰到了邱琳琳!

郑雨蓝见路小旭蹲下身子在摊位的几十只玉镯里精挑细选,她也跟着蹲了下来,只不过她对玉不是很懂,小时候跟从父亲郑国强练炁的时候也没有效玉养过炁,以是这会儿只是跟着看个热烈,一点忙也帮不上。当然,路小旭也底子没有想过要郑雨蓝帮着选玉镯。他这会儿几近是拿郑雨蓝当作是氛围,连看她一眼的心机也没有。

“本心?”路小旭绝对没想到徐半仙会说出这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词,不由得呆了一下。

“好啊。”徐半仙伸出仅剩的左手,在他的摊位上一划而过,“你能够渐渐选。”

郑雨蓝切了一声,也坐上了车。她一边系安然带一边不屑地说:“你这不是废话吗,他长得不像人,莫非会像鬼不成?”

从徐半仙那边拿着白玉镯分开后,路小旭的内心总感觉有些事情没法放心。第一,这玉镯是说法究竟是真是假?第二,徐半仙身边的阿谁大男孩,看上去不像是中原人,真的是被他收养的吗?还是此中另有蹊跷?并且,他总感觉那张脸在那里见过,特别是他的眉眼和脸上的神采,莫非是在毛神医的影象里?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贫乏者得我欤……”徐半仙缓缓说道,沙哑却明朗的声音回荡在路小旭的耳边,悠然开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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