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出发,尼米茨城[第1页/共3页]

约翰等着他们清算完后分开,也不急着跟上去,在肯定了他们的分开方向以后又在石头前面等了好一会。

约翰饶有兴趣的看着。这里的人真奇特,竟然还会逃窜。在畴昔约翰面对的仇敌不是落空了明智,只会猖獗地向本身策动进犯的活尸,就是具有着果断意志的兵士,或者就是各种怪物。这些仇敌都有一个特性,一与本身交兵就是不死不休,就算本身已经分歧适战役了也会用牙咬,或者趴在地上向本身进犯,这才养成了约翰击倒后补刀的风俗。

等巴罗分开以后,约翰直接将烤肉饼和浓汤往本身的空间中放。幸亏之前闲逛的时候采办了一些餐具,不然这浓汤还不好措置呢。约翰冷静地从空间中拿出一口大锅,将巴罗带来的浓汤一股脑的倒进本身的锅中。

先容没有说错,这把弓一看就晓得,只是将木头削成弓的形状再捆上一根牛筋罢了,拿在手上还能感遭到木头的潮湿。这除了形状已经没有一点能称之为弓了。

等了好久,当天已经开端黑了的时候,那些逃脱的强盗带着本身的火伴向着这边走来。

除此以外,在约翰的必经之路上还会呈现各种圈套,甚么落石圈套,陷坑圈套。就像一群围着转嗡嗡直叫的蚊虫,你打吧,它到处飞不好打;不打吧又会喧华的民气烦。

不过再走到一半的时候,约翰俄然想到:既然现在已经和他们比武了,为甚么不直接把这些进犯本身的强盗全数处理了呢?

不过,在这两个行省中间有一片没有领主的丘陵地带,从劳伦斯的话中体味到这里的治安差一些,有在这里拦路剪径的匪贼强盗。这也是劳伦斯会与麦克组队前行的启事。这但是要给商会领队付费的,而这一笔用度大部分会用来雇佣冒险者。

约翰快步的走向强盗,然后拿起长枪,快速的刺出,擦着强盗的头皮刺在地上。“咿呀!”强盗吓得尖叫了一声,直接吓得失禁了,下身的裤子打湿了一片。

约翰看了一眼他们逃窜的方向,也不急着去追逐,用单手剑将倒地的强盗一个一个补刀干掉后,捡起了这些强盗掉落的一个光点。“盗贼短弓:强盗们利用的短弓,不管是射程还是能力都能证明这只是盗贼们随便制作的短弓,间隔稍远就连皮甲都射不透,只能用于欺负毫无装甲防护的浅显人。兵器(劣质)”

走了有约莫半小时的山路,约翰瞥见强盗们的火光俄然消逝了。莫非有埋伏?约翰停下了脚步察看着四周。靠着真知之眼的才气,约翰瞥见了在火线不远处有一个发着光的人形生物。真谛之眼的利用但是会耗损精力力的,约翰现在长时候利用,就会头疼。以后去强盗据点可不是甚么友爱交换会,现在能保持一个好状况,对以后的战役也会更加有上风。

约翰这时候躲在远处的一个大石头前面,暗中察看着这些强盗。约翰本觉得这些新到来的强盗是来将已经死了的强盗的尸身带回巢穴中措置的,没想到他们只是草草的将这些身后的强盗的兵器收走,然后开端细心的在尸身上搜刮着,不放过一点角落。每找到一点值钱的东西,这些强盗都会将他们用一个布袋子好好的装起来,最后再交给他们的头子——一个一向没有参与收尸,在一旁鉴戒的结实强盗。这名强盗与其他的强盗有很大分歧,不但身材比起那些较着营养不良的喽啰们更加强健,还设备着皮甲和长剑。在全部活动中,这名头子完整没有参与,乃至连看都没往那边看一眼,眼睛一向都是很警悟地扫视着四周。而喽啰们也是很自发地将找到的东西放入口袋,没有一个因为头子没有重视而私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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