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等着赵朗熬不住,上门来借粮呢!

速率极快,如同一道黑风掠过,精准的扑向了野鸡。

“呵呵,现在是月尾,谁家不严峻,谁会借粮给他!”赵成龙哼了两声,“必然要比及他来求我!”

他凑上去闻了闻,酸臭刺鼻,够新奇,乃至有的还不足温。

两只野鸡,他一只都不想放过。

一部分靠务农挣公分,还一部分,就是靠各个林场做砍木工人挣口粮。

一边弥补能量,一边打发时候。

他掰了几粒玉米,放进嘴里,渐渐咀嚼。

并且上一世的赵朗,早就厌倦了纷争烽火,以是他决定,就在长白山下,做个猎人,好好赡养家里的大小姨子。

也就在这时候,一把柴刀风驰电掣的飞出,斩在了狗獾的脖子上。

赵朗慢悠悠的转悠了几圈,比及热汗冷却阐扬,才敢坐下。

“咯咯!”

这一刀精准非常,势大力沉。

赵朗踩在厚厚的积雪上,深一脚浅一脚,一双眼睛,却锋利的扫视着四周。

撒玉米粒,需求把握好位置和疏密程度。

赵朗的眼睛,死死的盯着火线。

入夜之前,如果还打不到猎物,他可就要两手看看的归去了。

豪情不止是赵朗,这牲口,竟然也盯上了野鸡。

赵朗起首绕了一圈,找到埋没的落脚点,然后从怀里取出两根玉米棒子掰开。

眼看两只野鸡逐步靠近,手里的柴刀已然举起,蓄势待发。

仰仗他的准度,只要有猎物进入他的进犯范围,一刀一个准。

就这里吧!

一个合格的猎人,观草色辨泥痕是根基功。

赵朗用屁股想都晓得,曹左秀他们打的甚么主张。

一旦过了晌午,天气就要下沉。

不然这类环境下,极轻易得风寒。

“这啥环境啊?都快一天了,也没见到赵朗的影子?”曹金伸长了脖子,翘首以盼。

归正他们和出产队长打好号召了,明天就算不下地,也能算一个工分。

这年初野活泼物很多,特别是在长白山这类深山老林连缀的处所,更是不缺。

不知不觉,日头到了头顶。

他要等候最好机会,一箭双雕!

他一口气做了三个勾引点,归正这玉米棒子也是在赵天阳家顺的。

太密了吃饱了就轻易飞走。

太疏了,野鸡不轻易上套。

他瞥见了很多植物留下的踪迹。

野鸡锋利的叫声,伴跟着几根羽毛乱飞。

别看这行动简朴,实际上是有技能的。

比如碰到野兽,比如寻觅食品,都是家常便饭,早已熬炼出一身田野求生的本领。

内心却有些焦灼。

赵朗瞥了一眼隔壁围了一道烂篱笆院子的继母家,冷哼一声,便朝着山里走去。

“广漠六合,大有所为啊!”

等甚么时候搞到猎枪,再深切捕猎。

从他的角度,能够清楚的瞥见本身设下的勾引。

赵朗站起家,从枯树后走了出来,嘴角不自发的勾起了一抹笑意。

轻微的叫声,如同一记强心剂,让赵朗精力一震。

想要寻到猎物,起首就得察看植物留下的毛发,粪便和足迹等等。

翻过一个山坡,阵势变的平坦。

两只野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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