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朝下的脑袋离地一米摆布,因为双手双脚被捆住,只能像条毛毛虫一样扭来扭去。
方勇率先投诚,剩下的两个小弟也没做多大的抵挡。能吃饱,另有甚么不满足的呢?跟着谁干不是干?
杨敬宗从地上捡起一把沾着血的尖刀,就在不久前一个小弟拿着这把刀捅了秃顶三下。
“我喜好你这小我。”
“只要你让我吃饱喝足,我跟着你干。”
“我情愿。”
“只要你听话,你会活得很好,最起码,你不消再到街上去抢食品。”
因为杨敬宗的伎俩不是太专业,导致那一刀伤到了小弟的气管,小弟现在连话都说不出来,一张嘴就有大团大团的血沫钻出来。
“很遗憾,这个游戏你们输了。”杨敬宗站在四人前面,居高临下看着他们:“但没干系,只要你们乖乖听话,我就不会杀你们。”
“呃……咳……”
俄然,一个小弟内心涌出的气愤摈除了统统的惊骇,暴露狰狞的神采朝着杨敬宗吐了一口唾沫,异化着猩红。
“我不信,他如果走了再带人返来,你如何办?我不以为你想不到这一点。”方勇定了放心神畅所欲言。
“信赖我,不会了。”
方勇想活着,他就没有挑选的余地。就像游戏最开端他就束手就擒,是因为他感觉面前的这个男人不会放过最后的赢家。
最后剩下的方勇和三个小弟,被捆动手脚缩在角落,不敢去看杨敬宗,节制不住因惊骇而颤抖的身材。
“我如何感觉没意义,关头是我只想活下去。”
一个小弟用铁锹挖着坑,如此想到。
毛毛虫扭地更狠恶了。
“呃,这个,不对不对,阿谁,我不管!归正你就是个变态!有种你杀了我!”小弟吱吱唔唔了半天,最后破罐子破摔。
杨敬宗瞄了瞄小弟的脖子,就像切猪肉普通,在小弟的脖子上切了一刀,刚好把脖子上的大动脉切了芝麻大小的一个口儿。
“不问问我让你去干甚么?”
强哥作为老迈遭到了针对,固然被两个小弟围攻,固然被捅了三刀,但他还是仰仗着结实的身躯和丰富的经历捅死了一个,打倒了一个,获得了终究的胜利。
“我一向以为,诚信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根本,无信的人固然一时得利,但他走不了太远,你感觉呢?”
接下来的游戏就很成心机了,三小我被捆,三小我开端厮杀。
人作死,就会死。
“比及城内里安宁下来,差人有空的时候,你不会死吗?”
“想好了吗?只要情愿听我的话为我做事,你们便能够活下去。”杨敬宗持续循循善诱着。
社会崩坏,工厂停摆,汽车沉眠,乌黑的夜空中竟然呈现了模糊约约的繁星。
“我喜好活下去。”
把统统尸身埋好已经是早晨九点多,三小我气喘吁吁差点脱力,在杨敬宗拿着枪的批示下,他们听话地回到了三楼,乖乖的被麻绳捆好。
面条粗细的血线喷涌而出半米远,跟着心脏的跳动一下一下起伏着。
“来啊!你有种杀了我!你要不杀你就是我儿子!”这一刻,小弟不是一小我,他仿佛浩南山鸡附体,他仿佛站在了铜锣湾的顶点。
意气风发!
以小弟为圆心,因小弟的扭动而扭转放射的血线,在地上画了一个不太标准的圆。
一分钟后小弟不再扭了,鲜血也不再放射,而是顺着脖子和脸颊流下,连成一线滴落到空中,为猩红的圆添上一个圆心。
除了方勇的束手就擒,其他的事情没有离开杨敬宗的预感。
游戏开端的那一刻,方勇跑得最快,是统统人中第一个冲到麻绳中间的。但他没有去绑别人,而是待在原地束手就擒让别人轻松地将他捆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