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章 我看你骨骼惊奇[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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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了千辛万苦,在无数“哇啦啦啦啦”的刺耳背叫、以及无数箭雨般的长矛投射中,李云飞终究逃离了那群鱼人的追杀,气喘吁吁的躲在丛林里的某处歇息。

之前戈麦还常常和火伴们一起埋伏在通衢的四周伏击路过的人类商队,每一次到手都是一场狂欢的盛宴,大师热忱的分着各自的战利品,高兴的会商着哪一条大腿比较鲜嫩、血比较甜美。

那一天,丹尼尔大朝晨的便从床上早早爬起来,为了家中嗷嗷待哺的孩子分开村落,谨慎翼翼的躲在通衢边的草丛里,筹办攻击落单的搭客。

它们结实而高大,食谱非常之广,几近陆地上、水里统统能动能跳、能跑能叫的生物它们都能吃——这点和某个糊口在雄鸡大陆上的国度非常像。

只不过作为一个食人魔,戈麦比来的糊口过得不如何好。

风俗了当代社会各种味道的大餐,让他持续过这类原始人普通的糊口还真的有些困难。

就小我而言,他实在并不如何怕这群鱼人。

或许是上天听到了他的祷告,上天也感觉让这家伙持续在丛林里刻苦实在太不幸了,以是在李云飞逃离那群鱼人的追杀没多久后。他真的碰到了一个在丛林里活泼的猎手。

戈麦是一个食人魔。

没有食品没有饮水,统统的东西都得靠本身取材。还好他看过几个田野求生的节目,对一些田野求生的知识有多体味。

“哟,前面的那位大个子,我看你骨骼诧异天赋不凡,必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我这里有一套绝世神功《葵花宝典》,现用五十块钱卖给你,将来挽救天下战役的任务就交给你了,你看如何样?”(未完待续。。)

不过和某国的人类比起来,食人魔的饮食体例比较不一样。那就是它们的食谱里根基没有烤熟食这类说法。

但是跟着人类的警戒和防备越来越重,戈麦他们也垂垂放弃了对路过商旅的攻击。

固然,这个猎手的种族有些……嗯。奇特。

总而言之,这个丛林越来越不好混了。

丛林里那群豺狼人的权势越来越大,行动也越来超出度,乃至开端公开攻击食人魔村落,好几个食人魔小童都被对方杀死了,真是过份得不可。

特别是在这类没有任何救济的状况下。

河边那群鱼人也一向那么疯,每次见到活物就跟打了鸡血一样一涌而上,那猖獗劲儿,就算是强大的食人魔也不敢随便招惹它们。

前几天,因为贫乏食品导致家中的孩子实在饿得受不了,戈麦一个叫做丹尼尔的朋友便铤而走险的出去攻击人类商队了。

生吃多好啊,鲜嫩多汁,还省了买饮料的钱,多好——食人魔的糊口聪明也是很高的。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如许看也没错就是了。

心中恶狠狠的骂着那些人类的残暴,戈麦重重的踹了身后阿谁被他拖着走的人类一脚,用如许的行动宣泄着本身的肝火。

而在它的大脚落下去后,它身后的空中上传来了一声痛苦的闷哼——很明显,这个被戈麦拖归去筹办做晚餐的家伙还没死绝。

并且李云飞还会呼唤火焰的邪术能够随时随地的生火,不怕找不到生火的质料。他的武功也充足对付绝大多数的野兽,提这剑在丛林里跑一圈。这满丛林的野兽中不愁没有食品的来源,以是李云飞才气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原始丛林里待了一周都还没被饿死。

一个礼拜的原始人糊口,差点没把他逼疯。

抓到猎物后,一棍子敲昏或者敲死,然后带回家去和家人朋友分享,你分一条腿我分一只胳膊他分一个头之类的,大抵也就和人类吃鸡差未几——归正就是不吃熟食,直接生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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