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章 :精心布置[第1页/共2页]

因为狼是群居植物,就连捕猎也是群起而攻之,并且它们的“群狼战术”的战役力,非常刁悍,几近能够称雄全部丛林。

他自小就在丛林里长大,经常跟从长辈出猎,这十几年来,可没少跟丛林野狼打交道,天然深谙丛林野狼的糊口习性,以及其在残暴的丛林中的保存手腕与特性。

猎人和猎物这对存亡老朋友不晓得在这个湛蓝色的星球上存在多少年了。世世代代对峙,祖祖辈辈为敌,相互绞尽脑汁,勾心斗角,相互斗得你死我活,难舍难分。

粉饰住本身的气味以后,凌松又经心为猎物遴选了一个合适的钓饵――一只靠近腐臭的野兔。

但是,再奸刁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

作为一名猎人,特别是一名超卓的猎人,需求的安然办法必然要做好,必然要做到进可攻,退可守,实在不可还能快速撤离现场。总之,要做到进退自如,把握绝对的疆场主动。

这类勇于充当大天然的洁净工,而在人类看来近乎变态式的癖好,实在让人难以了解,但是参照某些人偏好吃臭豆腐来看,也就轻易豁然了。

退一万步来讲,即便本身在群狼的狠恶进犯之下,因为气力差异,乃至于体力不支,本身也能够快速爬上这块六七米高的巨石,给群狼来个居高临下,给它们演出一下,甚么才叫做一览众山小。

细想,如果本身一不谨慎,把一群野狼都给招来了,那可就大大的不好办了,得亏这块高耸的巨石生得如此的巧夺天工合人情意。即便待会儿本身不幸遭到群狼的狠恶进犯,本身也完整能够快速隐身于巨石的夹角内。如许一来,不但缩小了本身被群狼群攻的进犯面,巨石还能卖力本身的侧翼安然。

这时候的他几近都在神驰着,本身扛着一头只依托一柄狗.腿刀猎杀来的大野狼进村时的气象,那是多么的威风,多么的拉风。

至于勾引野狼的位置,凌松也是颠末一番精挑细选的,这一片丛林叫做野狼坳,因这个处所时有野狼出没而得名,而在这个野狼窝勾引野狼,比如在酒吧里找酒鬼,在差生内里找学渣,天然手到擒来,完整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结果。

但是,不管面对多么奸刁的猎物,夺目的猎人总能占有着主动的上风,不然,猎人也该沦为猎物了。在这个残暴血腥的天然界中,统统生物都必须无前提遵守弱肉强食的丛林法例,鲜有例外。

而就连详细猎杀野狼的“屠宰场”,凌松也给前来送命的野狼筹办好了,那是一片在富强丛林中可贵的开阔地,周遭十来米以内根基上没有甚么树木,也少有杂草和灌木丛,是个抱负的“屠宰场”。如此大的空间,完整充足他发挥他那刁悍的本领,高深的猎狼技艺。

众所周知,狼是肉食植物,但是狼最喜好吃的倒是靠近腐臭的植物的尸身,这类靠近腐臭的植物的尸身常常会收回令人倒胃的恶臭,却恰好是野狼们的最爱,最美的美食。

机遇对于猎人和猎物而言,约莫是划一的,在这类环境之下,只要强者才气胜出,只要强者才气保存本身,毁灭敌手。

统统安插伏贴以后,凌松便披着便宜的绿色假装,在巨石中间悄悄地暗藏了下来,同时聚精会神,悄悄地等候着猎物本身奉上门来,自投坎阱。

而更加可贵的是,这个“屠宰场”近临一块高耸的巨石,巨石少说也有六七米高,并且另有一个几近呈九十度的夹角,这个天然的夹角恰是凌松所看重的处所。

哈哈!会不会有乡亲们的热烈掌声,以及少女们的鲜花在等候着本身呢?等候着一个优良的猎人,等候着他(她)们心目中的共同豪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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