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鹰 (AQUILA)[第1页/共3页]

“给家人写信还会有不便利的内容?你不是又在打甚么小算盘吧?”阿尔布斯一脸猜疑地打量着我。

“百夫长阿尔布斯,军团士塞克斯都!”凯撒的头上戴着金色的槲叶环,满脸浅笑,穿戴深红色铠甲,金身的天鹰凸刻在胸前,背披鲜红色披风,双手撑敞开状,一副欢迎的模样。

“没有没有!”我仓猝点头否定,顿了一会后当真地答道:“除了写信,我还想看懂一些书,我感觉本身遭到的教诲太少了。”

“不能再顺利了,百夫长,”凯撒简朴地回应了一下问候,也向我点了点头,拍了两动手,向四周统统人说道:“既然大师都已经到齐了,那么就解缆吧!”

“长官,我好歹也在虎帐内里待过,环境也没有你说的那么糟糕吧,起码一个能入口的面包还是有的。”我们在宅中的这些日子食品是由屋子仆人,尤利乌斯家属供应的,因为布衣和贵族不能同桌用餐,奥克塔维亚普通都是叮咛仆从把吃的送到房间来。

“你要寄信,有专门的军队信使给你代写,你只要说就好了,他们会帮你抄的。”百夫长停了下来,开端给我解释了一番军中的手札体系。

“我说话另有假?”百夫长眉毛一扬,“如果我们一向打败仗的话就不需求担忧这些个题目了,补给不敷了另有打劫的战利品和食品,再说了凯撒将军想和高卢人开战的目标就是……”话说到一半阿尔布斯仿佛认识到了甚么,俄然愣住了。

现在我见前院奥克塔维亚房间的木门仿佛渐渐翻开了,模糊看到一双眼睛正在悄悄盯着我。

“我想在他乡的时候给家里写写信甚么的。”

“塞克斯都大人,还请留步!”在身后传来了另一个微柔男性的声音,转头望去本来是另一个仆从,急冲冲地从门廊那边跑来。

“我的天啊,真的吗?”

阿尔布斯嘴上叼着不晓得在那里找来的小树枝,一脸鄙夷地看着我:“臭小子,不要因为一个贝壳就对劲失色了,你这条路如果想走下去,但是可贵很吶。”

当第一缕阳光照进房间后,阿尔布斯也在第一时候唤醒了我。

啊,真是难懂啊,这类事情。

浅显兵士的行李内里包含了全数的护甲,因为行军的时候穿戴片板甲会严峻影响速率,以是普通在身上的只要短上衣、长裤和皮制战靴,头盔的话普通是戴着的。撤除护甲,麻袋里其他都不是很重的东西,比如大抵十五日的口粮,首要为小麦和豆类食品(鹰嘴豆为主),一小瓶油,另有一点浅显的衣物、一个盘子,一个杯子和其他器皿。加上一些制作大本营外防备工事的东西:一个用来挖土的柳条小篮子,一把铁楸和制作虎帐栅栏需求的两根木棍,再把羊毛披风放出来,将袋子用麻绳绑成“Y”字形,就大功胜利了。撤除这袋约有三十公斤的行军包,还要将两杆标枪(Pilum)背在身上,一重一轻,最后才是挂上盾牌,披上兽皮以免在行军过程中让它遭到破坏。

“唉,好吧好吧,今后如果你能提早完成练习,我就去指教一二,行吧?”见我一脸诚意实足的模样,阿尔布斯略微踌躇了一下就承诺了。

凯撒走到他被牵过来的战马中间,一脚踏在了地上跪趴着的兵士身上,跨上了马背,侧头瞻仰着天空,阳光晖映在他的身上,如同被阿波罗眷顾着普通披发着光辉,那胸前雕镂着的金色天鹰,仿佛时候会摆脱出来遨游在我们的头顶,翅膀之大足以遮居处有阳光。

“真是无药可救的傻小子……”百夫长慨气了一声,便加快了法度没有再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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