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鲜卑虎狼[第1页/共2页]

身披铁铠的青年军人踩着守将的尸身拔出长矛,厚背战刀斩断门阀,两排铁铠卫士推开了这座死守旬日的城池大门,仅存的两千余鲜卑士卒骑着高头大马鱼贯而入,马蹄踩踏街道,哀嚎接连响彻在骆县上空。<

汉朝的仆从都在大户人产业中,不管奴婢还是私兵,不到万不得已都绝对不会参战,特别是对待外族的战役。比起鲜卑大人,汉朝的豪族们要无私的多。

可惜,他只猜对了一半。如果野战的一击不中远遁千里,马腾势需求比他玩得转。可马腾不在田野,鲜卑大人蒲头带着数千仆从将骆县围得水泄不通,马腾插翅难飞。

身后举着豹尾长幡的年青鲜卑军人望着蒲头轻声说道:“大人,让族人退下来吧,已经死了很多人了。”

“这应当是鲜卑雄师的最后一次打击了。”

蒲头抬起左手抓了抓鼻子,伸出两根手指指着骆县四丈城墙对身后青年军人说道:“轲比,带着我的保护去东门吧。”

“可惜,可爱,如此人才竟非我鲜卑所出!”

数百年来的争斗,所谓最体味你的常常是你的仇敌,不管是鲜卑还是匈奴,仿佛都比汉帝国的士人要更加体味汉人。他们更清楚汉帝国的强大与短板。

正值丁壮的蒲头瞪着发红的眼睛望着摇摇欲坠的城楼,看着本身的仆从兵在城上抛头颅洒热血他的心中没有涓滴称心。城墙上的血迹映红他的眼睛也吊起了他的心。

鲜卑大人亲卫队混在浅显军士中攻上城楼,三百身披铁铠的鲜卑军人底子不是手持木枪的五百老弱病残所能抵挡住的,东门守将奋力跑向门楼上挂的黄铜大钟,在间隔不过几步之遥的处所被一杆飞来的长矛穿过他的后心,掼着他的身材撞在巨钟上发作声振屋瓦的钟鸣之音。

在他的身后,蒲头握紧了拳头,三百铁甲卫士是他从部落中层层遴选而出的高大强健之辈,弟弟步度根曾想以三十牧民换一名铁卫他都舍不得,这是他最后的家底了。此时两边不管精力还是身材都已经到体味体边沿,不出奇兵更待何时?坐在顿时他望着青年军人的背影喊道:“开城门,我赐你千人部落,斩一门守将便赏你千人、马五百!去吧,为我拿下骆县!”

重义气而轻性命,救人之困厄是马腾安身凉州名传千里的立品之本,也是他的原则,他一日不死……这信条便一日不会窜改。

蒲头笑了,说道:“畴前我与你说过,亡鲜卑者必汉。汉人常言中原人杰地灵,他们不知所灵的尽是只晓得吟诗作赋的怂包,算哪门子人杰地灵了。在我看来,汉朝真正的珍宝并非那些文人,而是这些边陲杀出来的将帅。这些良才,杀一个,少一个,甚么人杰地灵,我蒲头就将汉家将帅杀得洁净,人杰地灵的汉朝拿甚么与我鲜卑争锋?十年后我鲜卑便可在中原牧马!”

城头上的战役如火如荼,固然鲜卑兵马所剩不过四千守势却非常狠恶,身披铁甲的首级亲卫队手持利刃已经站到城下一里,仆从们凡是后退一步者皆斩。

鲜卑的仆从制根深蒂固,贵族大人们尽是仆从主,部下兵马也满是自家仆从,生杀大权不过一念之间,能够说鲜卑比年寇边不过是那些部落大人的私欲罢了。固然汉朝也是仆从社会,较着就要文明的多,也更加暗中的多。

豹尾旗被草原上过境强风吹得猎猎作响,跨坐在汗血马王上身形雄浑的蒲头右手捏着马鞭皱着眉头,指节都捏的发白,他呢喃道:“西门、北门戍守周到,缺点是南门与东门,东门,东门…”

“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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