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道:“看模样,这座地宫的春秋远在宝瓶国之上!”

王大鹏说道:“这些人的死因的确有古怪,会不会是中毒死掉的?”

但是,看王大鹏和李小琴两人当时的神情,完整一副煞有介事的模样,加上王大鹏那厮言之凿凿说得有鼻子有眼儿的,又不像是因为产生错觉看而花了眼一样。

没待王大鹏对劲,李小琴说变就变,俄然间嗔道:“本国野兔?怕是本国野鸡吧!”

李小琴捻刺儿地问道:“莫非,你们俩没有当过兵?”李小琴说到最后,用心加深了语气,将那“兵”字的发音拉得老长,用以提示王大鹏本身也当过一年半载的兵疙瘩,并且,还是一个逃兵!

这些干尸保存的无缺程度,无疑令人费解,或许是因为这里特别的环境干系,除此以外,我们实在想不到另有甚么别的甚么手腕能够将地上的干尸保存如此之好。

进上天宫没多远,我们便连续发明了几具干枯了的干尸,看这些人穿戴的服饰应当就是当年三国期间替刘备打下江山的蜀国兵士。之以是能够辨认出这些干尸是当时的蜀国兵士,是因为这些干尸就像是干枯脱水了普通,却并没有腐臭,连身上所穿戴的衣物也都保存了个七八成无缺,这和我们在迷魂阵“沙迷眼”中,瞥见的那些被埋在沙子内里死去了的骸骨完整分歧。

李小琴那小妮子还是是撅着一张小嘴,不过明显已经没了之前的那般活力,我就迷惑了,李小琴那小妮子好歹也是书香家世出世,如何会将王大鹏口中的“野兔”了解成了“野鸡”了呢?

走廊别的一端的绝顶,的确是一座比宝瓶国皇宫还要大的底下宫殿,而此时现在,我们四人就在这座底下宫殿的入口处。

“你是说,这座底下宫殿的修建,比宝瓶国的存在还要早?”李小琴不由沉声问道。

“啊!你真的在边疆线上打过野兔?”石津闻言,遂眨了眨眼睛,紧跟着一脸迷惑地问道。

我泼冷水地说道:“那种宝贝何其的希少,如何能够呈现在这些兵士的身上,如果真的有甚么宝贝护体的话,那这些死掉的人也就不会是干尸了。”

我只好勉强地笑了笑,然后答复道:“天儿黑,没看清楚……”

王大鹏答复道:“我和老马俩人从戎,可不能和这千八年前的土虱子比,想当初,我俩那但是实实在在地手里头端着‘八一杠’步枪,嘴里头吃着本国野兔来着,那滋味儿……”

全部地宫的修建早已经残破不堪,残垣断壁到处可见,以后,我们又在地宫中的其他几处发明了几具干尸,在王大鹏的查抄中,我们发明这些干尸的身上几近没有任何的伤痕,申明这些人在死去的时候,并没有遭到甚么不明进犯从而置其灭亡。

紧接着,石津和李小琴两人噗嗤一笑,李小琴“咯咯”地笑道:“看来,你们俩还真吃过本国野兔啊!”

看着面前的气象,石津不由说道:“这宝瓶国到底藏着甚么奥妙,为甚么这么深的地底下会有一座如此庞大的地宫?!”

我不由遐想到,难怪我在看容器中的油灯时,总感觉那油灯的火苗中有一张人脸在盯着我们看一样,莫非这地底下的压强,导致我们产生的错觉?那先前,王大鹏和李小琴两人在黑暗中瞥见的“岔道”与“第三只手电筒的光”会不会也是这个启事形成的?

有道是向来忠告顺耳,王大鹏既已经认定了的东西哪还会听得出来,还是抱着一丝丝的幸运,在那些干尸的身上好一阵的摸索,连干瘪得只剩下一张皮的嘴巴都给人家掰开了,最后徒劳无功。王大鹏一脸无法地说道:“这些蜀兵还真是够穷的,身上连颗金沙都没见着,更别说宝贝了,一群穷兵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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