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乐直接背着猎物去他家,把兔子和野羊留下,让他帮着杀死剥皮,报酬就是一只兔子和十文钱。

就如许一代传一代,猎人们都晓得一年当中有两个季候是给植物们疗摄生息的时候。并且就算要打猎,还是春季的猎物最好,肥膘肉厚,外相也光滑。

越是翻阅原主的影象,卫乐就越是惊奇。原主竟然有着过目不忘的本领,固然因为原主不在了,这份本领也就消逝了,但卫乐还是发觉到本身的影象力变好了。之前要背2、三十遍才气记下来的东西,现在只背十遍就全记着了。

活着猎物比死去的值钱,三只野鸡少说也得有九十文钱。死野鸡只值二十文,野兔活的值五十文,死的只值四十文。

啧,真是个傻子。侯府有甚么好的?还不如出来好好本身过日子。固然银子跟侯府比是太少了,但这一万两银子只要好生运营,一定不能挣出一份属于本身的家业来。

穿越来当代后,卫乐跟人交换的次数到是增加了,毕竟来到一个陌生的朝代,还不是他学过的汗青上的任何一个朝代,他不谨慎都难。

得,现在书房才是名副实在。归正他每天也要练字,一边默写一边练字,一举两得。每隔三天就能默写出一本书,估计等他全数默写出来,应当有几百上千本。

他好歹也是读太高中的,固然当初他学的普通般,可高三的经历倒是实打实的,背诵小意义啦!

虽说恋慕,却也只是恋慕。他现在的糊口已经很好了,不是谁都有机遇重新活一次,人不能太贪婪。

当代很科学,如果让人晓得他附身还魂,非恰当作是妖怪拉出去烧死不成。

卫乐在圈套上面做了一层假装,又在中间做了暗号,提示其他的猎人或是进山的村民们谨慎,这里有圈套,他只是想打猎,可不是想害人。

也幸亏被分出来了,留在侯府原主也是个早夭的命,在那样的环境中保存,身材能好得起来才是怪事。

和原主一比,十几岁就出来讨糊口,还没有钱的卫乐的确就是独立重生的代表人物之一了。固然还是没有钱,但他让本身活的很好,不偷不抢,固然常常和别的地痞打个架甚么的,但卫乐在他们那边还真算不上人见人厌,乃至另有好些人和他挺有友情。

卫乐比来几天都没有出门,而是在家里把全部三进院子都打扫一遍,每天累成了狗。原身的身材还是差了点,即便他决计熬炼,也不是几个月就能炼出他宿世的好身材。现在的身材让他去和人打斗,估计一打二没题目,再增加一小我就很悬了。

就连有些家长都说,卫乐固然人混了点,但品德却没有题目,不见他欺老霸幼,偶尔看到白叟和小孩需求帮手的还会伸把手。如许的人,天然有很多人乐意和他来往,只是他这小我独惯了,不太爱和人交换。

可原主就是想不开,成果活生生把本身吓死加气死了。

原主再不好,学文还是挺踏实的。卫乐就每天把原主影象中的内容写下来,然后几次背诵,把它们变成本身的。

宿世他一打五都没题目,这世道就是如许,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而卫乐就是阿谁不要命的人,跟他打斗就得谨慎没命。以是街上的地痞根基上不找他,卫乐打起架来就跟疯子一样,如许的人他们惹不起。

幸亏他这个秀才身份给他加分很多,让他平时出门交换少了一成费事,普通问事都会获得答案。当然他问的时候也很谨慎,尽量问一些浅显人晓得,但一心闭门读书的秀才很有能够不晓得的事。

就是如许一句丁宁的话,让卫胜利了一个不那么让人讨厌的小地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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