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金昔醒来了[第1页/共3页]

固然没能用一石头直接把兔子给砸死,然后畴昔就能捡,但现在我还是很满足,毕竟是我第一次用长途进犯捉兔子,一次就能胜利,已经相称不轻易了。

我打动的流下了几滴眼泪,兔腿的内里已经被我烤得金黄酥焦,入嘴后,饱满的兔香味肆意在我口中迸发,在牙齿间摩擦的兔肉仿佛化身成上好的人间甘旨,刺激着我这些天饱受折磨的味蕾上面,久嚼不腻,味美肉嫩,咽下去的时候,肚子里真逼真切地感遭到了一种结壮感,哪怕嘴里已经没有了兔肉,我都能感遭到口腔中还回荡着这类荡气回肠的味道。

“我…我草!”

我坐在火堆旁揉着膝盖,金昔还没有醒,紧闭眼睛,呼吸均匀,看她眉头蹙成的模样,说不定在做着恶梦。

“嗯…”金昔对我点了点头,她的声音听上去显得格外沙哑。

我举起手中的石头,朝着那只兔子狠狠地扔了畴昔。

我不晓得打晕一只兔子需求用多大的力量,因而就本身估计着挑选了一个手感适中的石头。

还得拔毛,内脏那些也要去掉,但是这荒郊田野的,我又没刀子,如何办?

我伸手摸了一下她的额头,发明已经没那么烫了,看模样,感冒也是最浅显的感冒。

妈的,疼死我了。

我终究放下心来,吃力扯下来一整块兔腿,然后插在了树枝上面,喜滋滋地放在火上烤着,就是不晓得甚么时候能熟。

我看了一眼手中的石头,此时我间隔那只兔子,已经是八米不到的间隔,我感觉这个间隔内,我最有掌控打中它,并且,它正在地上嚼着草,仿佛也没成心识到我已经在蓄力了,它如果还不开端走位,就来不及了。

这岛上,最多的东西就只要三样,一个是椰子,一个是鸟,别的一个,就是这满地跑的兔子了。

厥后我又养了一只,成果早晨上厕所的时候,迷含混糊的没有看得清路,就踩了纸箱子一脚,那年的我还只要六七岁,一脚就把兔子给踩得半死不活,没过几天也放手兔寰去见它的前辈了…

日,我日,真他妈的好吃。

以是我感觉统统兔子都有一个特性,那就是怯懦脆弱,我这一石头只要能砸中兔子的脑袋,应当直接就能单杀了。

我耐烦的烤了四非常钟今后,那只兔腿已经被我烤得滴下金黄色的油脂,落在火堆上蹭起了老高的火苗,收回了“啪啪”地声音,兔腿的香味已经溢满了全部山洞,我把那只兔腿拿到了面前,烫得龇牙咧嘴得撕下了一小片兔肉,然后迫不及待地塞进了嘴巴里。

我瞎捣鼓了大抵一个小时,手上沾满了血迹,总算是把这兔子给开膛破肚胜利了,我长这么大,连只鸡都没杀过,现在不消刀子能把兔子给解刨到这类境地,已经很不轻易了——固然这模样惨了点,有好些肉都粘着皮被我一起丢掉了,不过影响不大,有得吃就行!

我找了一个尖端比较细一点的树枝,然后又找了几个瘪平的石头,沙岸上有很多贝壳,我又找了几个大一点的贝壳。

我不晓得野兔和家兔会有甚么辨别,我只晓得兔子这玩意胆量特别小,脆弱、

我提起这只兔子的耳朵,这兔子也诚恳,双脚不蹦跶,我喘着气,好好地打量了几眼,这兔子估摸着有五六斤重,并且是那种整天在岛上跑的走地兔,肥肉很少,肉很紧,这波我血赚。

我换了一种抓法,从兔子的耳朵上移了下来,抓住了这只兔子的两条后腿,狠狠地往中间的树干上一砸,用尽量人道主义的体例把这兔子给一击毙命了。

想到这里,我头又大了起来,直接回身,朝着海滩上走去,如何说也得洗濯一下,直接拿来吃是必定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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