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层的聚仙楼是昆明城里驰名的酒楼,达官朱紫们常常在这里出没,买卖很红火。??老板于凤是个凶暴的女子,是昆明戒备团团长王大奎的老婆,仗着自家男人曾经是龙云的保镳队长,在昆明城里长袖善舞,非常吃香。

“不可,明天这杯酒你必须喝。就是王黑子明天站在这里,老子也不怕”秃顶青皮还是不依不饶的,伸手就要去拉于凤的手。于凤不动声色的让开了青皮的手,稍稍退了一步,脸上带着笑“王队长,您明天喝醉了,早点归去吧。你们这桌,明天年我宴客了”于凤这番话说的很敞亮,普通的酒客也就趁着台阶结束了。但是这个王队长仿佛是要诚恳谋事,还是还是不依不饶的叫唤着,非要于凤喝了这杯酒。

“小志说他们被安设在大板桥守堆栈了,那本来就是我的防区。想见他了,随时都能够去,我明天就给他一辆卡车,如许他也随时能够返来,很便利”王大奎倒是很无所谓。

年青的上尉呲牙一笑,憨憨的笑着“姐夫,我返来了”“小志?你不是去缅甸了吗?啥时候返来的?”王大奎欢畅的捶了赵志一拳,细心的打量着赵志,“不错,出去了一趟,长大了,有了些杀气了,好样的”

“你他娘的”王队长举起手枪指着阿谁独臂甲士,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骂着。“洋哥们,上,揍这个不要脸的家伙”一个非常放肆的声音喊了起来,几个身高体壮的本国兵士挤进了人群,团团围住了王队长,你一拳我一脚的直到把王队长揍趴下了完事。

替丈夫揉着肩膀的于凤不解的问着“放在桌子上面干甚么?”

“副官,你带队回营房吧,我兄弟返来了。把地上这几条死狗带归去,先关着,明天再说”王大奎把马鞭扔给本身的副官,拉着赵志就要上楼去,筹办大喝一顿。

“你们干甚么?”跟着王队长来用饭的几个地痞恶棍,拔出腰里的短刀就要轰开人群。唰,几只手枪顶在了他们的脑门上,地痞们还在装着硬男人,拍着本身的胸口,大声的喊着让开枪。

“小凤仙,来陪我喝一个”一个獐头鼠目,身穿黑绸裤褂的秃顶青皮端着杯酒,借着酒意趴在柜台上,调戏着于凤。“哟,本来是侦缉队的王队长呀,我当是谁呢”于凤杏眼一翻,嘴里不软不硬的说着。王大奎从小就佩服蔡锷将军,平常举止和治军也到处效仿蔡锷,并且于凤的名字里也有个凤字,以是昆明城里都称呼于凤为---小凤仙。

王大奎的酒量很好,最后是国舅和老炮两人联手,才把王大奎灌趴下了。但是赵志他们前脚去了旅社,后脚王大奎就爬了起来,除了浑身的酒气,底子就没有涓滴的醉意。于凤端给丈夫一碗醒酒汤,轻声问道“大奎,你看我们这个弟弟咋样呀?”早就口干舌燥的王大奎咕咚咚喝干了醒酒汤,一抹嘴巴,“这小子变了很多,也慎重多了,你没看刚才那说话滴水不漏的样,就像个狐狸。他的那帮弟兄也都不是甚么善茬,阿谁叫狗子的小家伙,滴酒不沾,用饭的时候有一只手一向放在桌子上面”

“姐夫,我另有些弟兄”赵志叫过国舅他们,一一的给王大奎做着先容。特别是凯瑟琳飞翔机组的那些美国人,让王大奎不由的看了赵志好几眼。本身的这个干舅子,之前就是个混吃混喝充数的上尉,如何去了一趟缅甸以后,竟然和老外混到一起来,看起来干系还很不错的模样。

“秀才,你干吗呢,这是我姐的酒楼,不能见血,拉到前面去,厨房里有斧子,都剁碎了喂狗”懒洋洋的声声响起。一个身穿美军戎服,一脸豪气的上尉军官排众而出,眯缝着的眼睛里透着杀气,看的王队长两腿直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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