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取用疏》[第1页/共4页]

或谓:古有汤昌,亦有桀纣。我皇上固神文圣武,焉知后代子孙皆尽贤德?倘有一二不肖,薄赋另有可限,重税难道虐民?

申时行心中赞叹以后,又不觉深深警省:高务实履新户部尚书不过三日,户部那么多官员能不能全数认得都不好说,如何能够就搞出如此详细的新设两署打算来?任他高务实如何天纵英才,那也绝无能够。

归正高务实必定是想着要入阁的,这一点申时行用脚指头都能想到。

而前宋左曹隶户部尚书,右曹不隶户部尚书,是以天下之财分而为二。而苏辙《元祐管帐录叙》中则又言:‘若夫内藏右曹之积,与天下封桩之实,非昔三司所领,则不入管帐,将著之他书,以备观览焉。’

后代陈腐好名者流,不识义利,不辩公私,徒以不言利为高,乃至令人不成觉得国。殊不知聚人曰财,理财曰义,又曰义者利之和,则义固尝倒霉也。义利之分,惟在公私之判。苟出乎义,则利皆义也;苟出乎利,则义亦利也。”

经臣及同僚折算,当时金一两约值十贯钱,四千三百两即值四万三千贯钱;银一两约值一贯钱,五万七千两两即值五万七千贯钱;绸绢每匹约值一贯半钱,一百五十一万匹即值二百二十六万五千贯钱;米谷一石约值一贯钱,二千四百四十五万石即值二千二百四十五万贯钱(注:此处折算标准拜见程民生《宋朝物价研讨》),合计约两千六百八十万贯。再加上加上按缗钱征收之税支出四千八百四十八万贯,总数约为七千五百万贯。

由此而来,“义”和“利”就不再是笼统、虚空的观点,而是社会大众为国度缔造的好处的总和。

被高务实摆在审计署六司最后一个的,叫做“度支审计司”,这个司固然级别不高,只是个“司”,主官不过是正五品的郎中,但它权限极大!

高务实是高拱的衣钵传人,以高拱昔日的观点作为此疏的开篇,政治企图非常较着。不过,他也不但是出于政治目标,一向以来他也都附和这一观点。

(注:宋时蔡京以是受宠,一个首要启事就是其理财才气在徽宗看来根基无可替代,不过明朝文臣则普通以为他的财务手腕不过是苛政罢了。这里申时行以蔡京来比高务实,也是出自这一考量。)

又问:太仓何故不敷用也?其必曰:民力不成滥用,民财不成尽取,故不成足也。

然本朝既以重农为祖宗法度,却独不以兴建水利为常,不亦怪哉?臣察究其源,问及各衙,其必曰:太仓不敷用矣,固不得大兴。

奏疏写到这里,高务实该铺垫的东西已经铺垫完成,接下来就要开端“上干货”了。

果不成足邪?臣觉得大谬不然!”

高拱提出的以公利辩私利,确切是一种高见。此中“聚人曰财,理财曰义”是批驳宋儒“以名为利”的观点。

“臣察前宋苏辙《出入叙》中,乃有元祐初年其户部支出数量,其言:‘今者一岁之入,金以两计者四千三百,而其出之不尽者二千七百;银以两计者五万七千,而其出之多者六万;钱以千计者四千八百四十八万(除米盐钱后得此数),而其出之多者一百八十二万(并言未破应在及泛支给赐得此数);绸绢以匹计者一百五十一万,而其出之多者十七万;谷以石计者二千四百四十五万,而其出之不尽者七十四万;草以束计者七百九十九万,而其出之多者八百一十一万。’

一为户部右曹(元丰改制前为司农寺)所率领,由提举常平司、州通判、县丞而构成之财务收纳各衙门,掌常平、免役、坊场、坑冶、河渡、山泽、天时、榷货、户绝没纳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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