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取用疏》[第2页/共4页]

当然,奏疏都是先经通政司而到内阁,是以头一个看到注释的,乃是诸位阁老。

高拱提出的以公利辩私利,确切是一种高见。此中“聚人曰财,理财曰义”是批驳宋儒“以名为利”的观点。

既然如此,高务实到底是从甚么时候起竟然就揣摩起了户部这些事呢?他揣摩这些事的来由又是甚么呢?

经臣及同僚折算,当时金一两约值十贯钱,四千三百两即值四万三千贯钱;银一两约值一贯钱,五万七千两两即值五万七千贯钱;绸绢每匹约值一贯半钱,一百五十一万匹即值二百二十六万五千贯钱;米谷一石约值一贯钱,二千四百四十五万石即值二千二百四十五万贯钱(注:此处折算标准拜见程民生《宋朝物价研讨》),合计约两千六百八十万贯。再加上加上按缗钱征收之税支出四千八百四十八万贯,总数约为七千五百万贯。

当天下人特别是京师官员以各种心态等着高务实的三板斧时,高务实并没有让他们绝望。

然本朝既以重农为祖宗法度,却独不以兴建水利为常,不亦怪哉?臣察究其源,问及各衙,其必曰:太仓不敷用矣,固不得大兴。

一想到蔡京,自夸为君子君子的申时行不由得惊出一身汗来,昔日严嵩当政,便有很多人将之比为蔡京,可见蔡京极盛之时的权势和对天子的影响。

臣察知,前宋之财务一分为二,一为户部左曹(元丰改制前为三司)所率领,由转运司、州县主官、市镇税官而构成之财务收纳各衙门,其掌田赋、商税、酒税、常贡、征榷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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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之相反的,则是高拱付与了“义”和“利”全新的解释,也就是上文中所提到的:所谓“义”,就是理财,是办理国度的财贿;所谓“利”,当然就是聚财,堆积人才去缔造财贿。

至于成果,当然是触目惊心,乃至于高务合用了“不啻十倍”来描述。接下来还没完,高务实又持续例证宋明两代财务支出差异之大,然后再从各项出产目标如铁器、粮食(大抵预算的产量)、布帛、丝绸等产量来证明实际上大明的“出产力”实际上反而超越前宋。

由是可知,臣等折算而出之七千五百万贯钱,不过户部能够管帐之正赋岁入,而户部右曹掌管之支出,乃至未计其内。如此观之,前宋边境不及我朝,而岁入不啻十倍!以陛下之圣明,独不觉得异哉?”

接下来,高务实奏疏中持续写道:“盖谓有国度者,不当私其利于已,而以利为利;只当公其利于人,而以义为利也。盖以利为利,则失却民气而国度不成保,亦何尝利也;以义为利,则得之民气而又有土有财,其利为无穷矣。是则义利之辩如此,为人君者,可不深省于斯?”

即便是申时行,对高务实的这道奏疏和“随疏具奏”的条陈也不得不心下赞叹。

现在高务实对天子的影响恐怕已经不弱蔡京、严嵩当年,他现在又管着户部,乃至要把户部也搞成兵部那样的“四侍郎制”,先前申时行还只是感觉他的打算起码看起来非常精密,现在转头一想……

其为税者,既非朝廷统统,亦非陛下统统,此财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

其上两署十一司详情,臣已随疏具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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