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短须短发的高个男人森然笑道:“好极,好极,是个活人。”
断声曾奉告利歌拜登是如何的人,利歌对拜登仍有极大的代价,是以拜登不会杀了利歌,何况钟鸣法王更与利歌渊源极深。但这秽留倒是个疯子,定会死咬不放。利歌能够杀死秽留,只不知是否会完整触怒拜登。他不想令局势滑落至那般境地。
利歌道:“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何况你一牲口,并非是人,觉得食也,难道天经地义?”
话音刚落,五人已落在利歌四周。利歌见这五人穿戴不一,有人穿麻袍,有人穿蓑衣,有人穿皮甲,有人穿长袍,有人穿兽皮,想来是他们流亡之际,胡乱乔装打扮,也顾不了细枝末节。
利歌听他语气并非子虚,心中衡量:“我从未赶上过一个良善得足以便宜的醒魔灵。若饶了他,他定会去害那‘点子’,更不知会害死多少亡魂。且秽留若赶上此人,必会泄漏我的行迹。”
长发老者收回野兽般的叫声,从后扑向利歌,利歌此时负伤中毒,却也不惧,任由老者短剑刺中本身后背。老者大笑道:“管他是冥灯护法,还是灯笼护法,老子.....”话说一半,利歌的血沿着匕首流上老者身躯,这醒魔灵顷刻燃起大火,惨叫着就此泯没。
利歌心想:“都是醒魔灵,杀了就好,不必啰嗦。”倏然脱手,乃是平剑的闪风式,血光画了个圆弧,那肥胖男人胸口中剑。他尖叫一声,化作了虚体,利歌再拍出一掌“大阴阳彼化”,一道极寒的血将这醒魔灵解冻,砰地一声,令他四分五裂。
桑不乐哼了一声,道:“你我皆出自疯魔院,自非常鬼。”
他见桑不乐那遮面布套,俄然想道:“我能够假扮成他,避过秽留。”
桑不乐道:“若我并非同类,你们早就嗅出气味,为何如此多疑?”
那人道:“我在疯魔院困了好久,可从未见到过你,更未曾传闻过有你这么一号人物。”
另一人道:“桑不乐,我们好不轻易逃出狮子城,也不必再听你号令,更何必替你去对于甚么‘点子’?”
利歌一时不知该去处那边,唯有与辛瑞、澎鱼龙反向而行,因而走向东面,途中,若找到安然之处,便活捉猎物,当场饮血,补足毁伤。秽留剑气中有极恶毒的尸气,即便以血佛经的神效,也非短时以内能够复原。他还传闻四位冥灯护法皆善于追踪逃犯,是以不敢稍有忽视。
利歌问道:“是‘点子’么?”
秃毛鹦鹉惨叫道:“饶命!饶命!”
利歌说道:“莫装死了。”
香苦涩甜、朦昏黄胧,浑浑噩噩,迷苍茫茫,俄然间,他打了个冷颤,只听“花墙”的外头有一声音说道:“点子便在不远处了。”
桑不乐骇然道:“他是利歌,是冥灯护法王!他是来追杀我们的!”
他道:“抱愧,我不能饶你。”
五人当中,唯有一人带着遮面布套,一身黑袍,似是拜登教的教徒,当是引发公愤的桑不乐。那布套中挖了两个孔,暴露一双冰冷的眼睛。
秃毛鹦鹉道:“保命之心,物皆有之,何奇之有?你可真是少见多怪。”
莫名间,利歌心生怜悯之意,他想:“醒魔灵与我们尖牙鬼很像,说不定偶尔也会有如我普通的,能压抑食人欲望。又或者像是与我相遇前的大哥、辛瑞,偶尔会失控杀人。”
一面色惨白,一眼大一眼小的肥胖男人道:“几天未曾饱餐一顿,可不是挑肥拣瘦的时候,你们不吃,我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