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天条与治外法权[第1页/共2页]

一想到地神一脉、人皇一脉的大罗们,整日里啥事儿不干,化身可骇分子,全天下的搞粉碎,太一便放弃了诉诸武力这条路了。(实在,主如果太一武力还不敷。不然,早就动用武力了。)

一名神灵,有着神职的神灵,在某一个种族的地盘上,干了好事儿,比如杀人夺宝,还被族长给逮住了,证据确实。

(为何会如此呢?杀人偿命,负债赢利,天经地义的事情,为啥统统的朝廷,就是不答应呢?剩下的大师自个儿想,作者君就未几说了。)

而此时,在听到太一再次描述之时,也确切很激动听心。一个三脉合流,连合如一,啥事儿都管的天庭,确切是神族的乱世。这一点,哪怕是激进派们,也没法辩驳。

“这会不会太暴力了?万一如果阿谁被杀的神灵,本就该死呢?乃至,相互另有仇怨,人家过来报仇,莫非也不可吗?”

“如果,神灵被别人杀死了呢?比如一些后天生灵,他们没有神职,对六合也无甚进献,但是无师自通,一身气力,乃至达到了大罗的境地,面对这类环境,又该如何措置呢?”有神灵,直接问道。

这条天条,实在是很没事理的。和后代商家的统统终究解释权,归于自个儿,是一模一样的霸王条目。

一个元会,到九个元会之间,叫做拘役。九个元会以上,叫做有期徒刑。之上,另有更严峻的无期徒刑。至于极刑,很少很少。普通的神灵,底子没有被判极刑的资格。

实际上,这个理念,在此之前,就已经被太一炒作过了。很多神灵,都心中稀有。此前,哪怕没有深切的体味过,也都传闻过。

设想一下,如果李二策动宣武门事情的时候,有人奉告他,你哥哥李建成,即便现在死了,过个几年,也会返来的。建成余孽,即便此时被你正法,过几年,还是会重生的。

“比如第一步:建立一部我们都能够接管的天条。这第一条的内容,可以是任何神灵以外的存在,不得杀死神灵!”

因而,在一片欢声笑语当中,这第一条天规,便通过了。连一个弃权的都没有,最多也就是有几位圣母,感觉有些不公允。但是,最后投票之时,也都投了同意票。

简而言之,这就是一条专门给神族的特权。用一个类似的词语来描述,就是治外法权。

全部地球,不管中外,不管是甚么朝廷,很少有朝廷支撑这类行动!

而此时,从众神的神采来看,多数还是承认太一的这个胡想的。

这类事情,固然有些不讲事理,但是为了保持神庭的统治,为了保持神族的严肃,确切很有需求的。

如果当时的李二,面对的是这类环境,估计,就不会有玄武门事情了。当然,估计也不会被李建成打压的那么惨了。

除非,哪一天太一也证道混元了。在武力上,获得了赛过性的胜利。不然,即便通过诡计狡计,同一了洪荒,也得整日里担忧,各种百般的可骇分子!

就比如后代之时,极刑犯的履行者,老是差人,而不是受害者的家眷一样!这真的公道吗?如果受害者,父亲被杀人犯杀死,想要亲手杀死杀人犯,为父亲报仇,当局支撑这类行动吗?答应吗?

说到底,在洪荒当中,只需证道大罗,便可不死不灭。哪怕临时被打死了,有朝一日,也迟早会返来的。

以是,很多暴力手腕,就不能用了。更多的时候,还是需求摆究竟,讲事理,同时干出一些实实在在的大事、功德,让众神佩服、臣服,这才是端庄的门路。

“没有功德,也没有神职,那当然是直接杀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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