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天条与治外法权[第2页/共2页]

就在众神尽力开挂,尝试进入周山之巅,面见盘皇残存意志,获得最大的财宝之时,太一的演讲,也已经结束了。这,约莫算是第一次,在大众场合,面向六合人三脉,提出本身的统管理念。

但是,即便如此,这个种族的族长,却没法直接杀掉他。哪怕,此人罪该万死。

设想一下,如果李二策动宣武门事情的时候,有人奉告他,你哥哥李建成,即便现在死了,过个几年,也会返来的。建成余孽,即便此时被你正法,过几年,还是会重生的。

“也就是说,不管如何,凡是杀死神灵,都得颠末神庭的答应?神庭并不包庇,只是多了一道审理判刑的过程?乃至,最后的行刑者,还可以是他们自个儿?”

而此时,在听到太一再次描述之时,也确切很激动听心。一个三脉合流,连合如一,啥事儿都管的天庭,确切是神族的乱世。这一点,哪怕是激进派们,也没法辩驳。

神仙不得诛杀神灵,后天生灵,不得诛杀神灵。三族不得诛杀神灵,洪荒万族,不得诛杀神灵。

(为何会如此呢?杀人偿命,负债赢利,天经地义的事情,为啥统统的朝廷,就是不答应呢?剩下的大师自个儿想,作者君就未几说了。)

以是,很多暴力手腕,就不能用了。更多的时候,还是需求摆究竟,讲事理,同时干出一些实实在在的大事、功德,让众神佩服、臣服,这才是端庄的门路。

这类行动,没法制止,也不能简朴卤莽措置。以是,就有了分歧程度的奖惩。最低的,是罚钱。

当然,这并不料味着,他就真的不死了。对于这类好人,神庭也是会措置掉的。但是,即便该死,也只能神庭亲身来杀。

“如果,神灵被别人杀死了呢?比如一些后天生灵,他们没有神职,对六合也无甚进献,但是无师自通,一身气力,乃至达到了大罗的境地,面对这类环境,又该如何措置呢?”有神灵,直接问道。

“没有功德,也没有神职,那当然是直接杀掉了!”

如果当时的李二,面对的是这类环境,估计,就不会有玄武门事情了。当然,估计也不会被李建成打压的那么惨了。

(玄武门之时,李二只要一百多位部属,一名南征北战的秦王,被减弱到这类程度,足见李建成,手腕之高超。)

就比如后代之时,极刑犯的履行者,老是差人,而不是受害者的家眷一样!这真的公道吗?如果受害者,父亲被杀人犯杀死,想要亲手杀死杀人犯,为父亲报仇,当局支撑这类行动吗?答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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