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唐狗没箭了,兄弟们,冲。”

荒狼和血刀紧紧贴着刘远,而血刀也从安排兵器的马匹中,抽出那把长余一丈一尺一寸的陌刀,如同战神一样守在刘远的身边,亦步亦趋,寸步不离。

多说无益,时候也来不及了,两人都是聪明人,对赞蒙赛玛噶来讲,这又是一个挑选:走,那就是跟刘远在一起,和吐蕃划清边界,今后就放心做刘远背后的女人,不过前程险阻,随时有生命伤害、留,那就是留在吐蕃,以她吐蕃公主的身份,不管是哪个吐蕃将士,也不会难堪于她,但也代表着与刘远的正式分裂,当然,挑选后者,也意味着她放弃腹中的孩子。

荒狼的手悄悄搭在刀柄上,他已做好了筹办:如果赞蒙赛玛噶一说留下,顿时就给她一刀,一个断了刘远的念想,二来也不消吐蕃再操纵阿谁腹中的胎儿做文章,刘家的骨肉也不消被人拿去血祭。

“干粮记得带上。”

不消多言,也不消动员,一世人把弓一丢,纷繁抽出兵器,高举向天,一个个红着双眼,用尽最大的力量粗着喉咙大声吼道:“死战”

“是,将军。”

二声惨叫声在深夜里显得非常刺耳,刘远抬眼一看,眼中顿时呈现一抹悲惨之色:两个站在高处鉴戒的扬威军兵士,刚才还一向手持弓箭鉴戒的,没想到被吐蕃人利箭射中,从高处摔下来,不消看,凶多吉少。

现在不是趁吐蕃军还没合拢。一股作气冲出去吗?如何往山上跑的?以扬威军的精锐,最起码也能逃出一小部分,如果上山,那就是被人包抄,在没有供应的环境下。光是困都被人困死了,不是胡涂了吧。

死战一旦叫起,要么敌死,要么我亡!(未完待续。。)

“啊”“啊...”

虽说只要十一个声音,但是那响声在沉寂而空旷的郊田野来回泛动,显得极其悲壮。

不幸中的大幸,这座不着名的山岳有点像石头岭的地形,三面峭拔一面稍为陡峭,再加入夜路滑,吐蕃人只是集合在刘远一行上山的方向打击,不至于顾此失彼。

“死战!”

“冲啊,抢功去了。”

“将军,我们保护你出去。”

总的来讲,死在本身人手上比落在那些刻毒无情的人手上好。

刘远地点位置是一个尖似山谷的避风处,四周都是吐蕃军,黑夜中也不知有多少,他们一向秘不露面,忍到现在才脱手,必定的做了万全之策。哪能等闲逃掉,入夜路滑,别说有仇敌和圈套,就是明白日走也得谨慎翼翼。现在冲出去,估计摔都摔死一部分,四周楚哥,十面埋伏,最好的体例,是抢占高位,再缓缓图之。

“快,上山。”

赞蒙赛赛玛噶的脸上呈现了一丝踌躇,当她看到刘远那张刚毅的脸,很快咬着银牙,斩钉截铁地说:“我跟你走。”

“太好了。我们是顺风,他们是顺风,兄弟们,给我狠狠地射!”候军发明在风向对本身一方无益,不由镇静地说。

世人本来另有一丝踌躇,不过听到刘远的吼声,一个个再也没有踌躇了,一个个大声应诺。

很多将士一脸沉色地看到,他们最恭敬、最祟拜的将军,神采乌青地抱着用外相包得紧紧的吐蕃公主,不要命山上跑,他的两个私卫在一旁谨慎的搀扶着,那血水,不断地在刘远的指间滴下。

赵福在前开路,刘远抱着赞蒙赛玛噶往上跑,血刀和荒路两边保护,扭伤脚的尉迟宝庆,在两个兵士的搀扶下往山上跑。而阻击的任务就落在关勇和候军身上,他们率着第三火人。卖力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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