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甲士,最大的欲望是立名立万、封官加爵,最好的归宿是战死疆场,马革裹尸,面对着危急和灭亡,一众将士没有一个暴露害怕之色,对他们来讲,出世入死这么多次,早就杀够本了,现在能和这么多过命兄弟并肩作战,就是死也值了。
看到没有箭支再射下来,那些吐蕃兵士一个个喜出望外,一个个吼声震六合往上冲,红着眼,挥着刀,一步步往山上逼近。
刘远神采一松,深深地看了赞蒙赛玛噶一眼,只说了一声“好”,然背工忙脚乱把几张外相另有一件大衣包住赞蒙赛玛噶,叫了一声“忍住”,然后一把抱起她,扭头对陈张氏说:“张婶,跟我走。”
再也不能踌躇了。那吐蕃兵士的冲锋声越来越清楚,那一张张脸孔狰狞的脸也越来越近,是进是退、是战是避如何也要拿一个主张了,刘远看看麾下的众将士,再看看四周密密麻麻的火把,最后一咬牙,大声吼道:“走,上山。”
多说无益,时候也来不及了,两人都是聪明人,对赞蒙赛玛噶来讲,这又是一个挑选:走,那就是跟刘远在一起,和吐蕃划清边界,今后就放心做刘远背后的女人,不过前程险阻,随时有生命伤害、留,那就是留在吐蕃,以她吐蕃公主的身份,不管是哪个吐蕃将士,也不会难堪于她,但也代表着与刘远的正式分裂,当然,挑选后者,也意味着她放弃腹中的孩子。
但是吐蕃人胜在人多,一个倒了,顿时又冲上一个,在重赏的刺激下,那些吐蕃兵士都红了眼,对他们来讲,本来就是以战死为荣,何况他们的领主真自督战,一个个都舍死往上冲,发觉弓箭功效不大,他们干脆抛弃弓箭,抽出弯刀,举着木盾,吼声连六合往上冲,在微小的火光下,那些吐蕃人踌躇蚂蚁一样密密麻麻往上爬。
“快,快点,将军来了。”赵福带着几小我在前面开路。雪山的积雪很厚,都没太小腿,他们轮番用血肉之躯趟开积雪,便利刘远行走,而此时前面的喊杀声越来越大,刘远抱着赞蒙赛玛噶,眼睛都红了,身材仿佛没有感受一样,只是冒死地向上跑,从外相下渗下的血水。在刘远的身后滴了一起。
“干粮记得带上。”
跟着那号角声吹起,俄然间喊杀声四起,无数火把一下子亮了起来,向刘远一行地点径直扑来,刘远吃惊地看到,那些人四周八方扑来,对本身一行呈包抄之势。
“哈哈,唐狗没箭了,兄弟们,冲。”
荒狼的手悄悄搭在刀柄上,他已做好了筹办:如果赞蒙赛玛噶一说留下,顿时就给她一刀,一个断了刘远的念想,二来也不消吐蕃再操纵阿谁腹中的胎儿做文章,刘家的骨肉也不消被人拿去血祭。
“将军,我们如何办?”赵福赶紧问道。
狗日的蕃狗,竟然在吐蕃公主分娩之际突袭。
荒狼和血刀紧紧贴着刘远,而血刀也从安排兵器的马匹中,抽出那把长余一丈一尺一寸的陌刀,如同战神一样守在刘远的身边,亦步亦趋,寸步不离。
“冲啊,抢功去了。”
候军转头看了看,只见刘远一行还在往上爬,看着密密麻麻的吐蕃兵士,内心一凛,看了看本身的部下和兄弟,一伙人,加上关勇一共十一人,扫了世人一遍,“唰”的一声,抽出弯刀,举刀向天,大吼一声:“死战!”
世人本来另有一丝踌躇,不过听到刘远的吼声,一个个再也没有踌躇了,一个个大声应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