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腹有诗书气自华(上)[第1页/共2页]

大锅沉入水潭,装了整整一锅水飘上了岸。

“这是花尾榛鸡,又有个名字叫做飞龙,在大灾变前,是满清期间岁贡上少不了的一味珍品,它的肉质细嫩、鲜香惊人,天上龙肉地下驴肉,这个龙,说的就是飞龙,而它之以是又被称为飞龙,除了因为只要‘龙子龙孙’才气享用外,另有就是因为它脚爪部位的皮生得有如鳞片普通,你看,就在这里...”

“尝尝看。”

绵绵如初春薄雪,汩汩如深山细流,任何描述词在它的味道面前都是空洞乏力的。

林愁筹办调料时发明冷涵还没动静,迷惑道,

林愁左手一只鸡,右手拎着草兜,身后还背着一口黑锅,满脸茫然。

冷涵惊诧的睁大了眼睛,固然从未吃过榛鸡做成的菜肴,但她万分肯定,这就是飞龙该有的味道。

暗香的松柏,更初级一些的果木质料,无疑是烧烤的上选。

滚滚,

冷涵脸更红了,一咬牙,精金飘带相互缠绕,组分解了一只外型还算标准的大锅,足有十米直径。

“冷涵,用你的精金,变一口大锅出来,装满水,架在火上......要比兔子大的锅!”

冷涵惊诧,“这,就好了?”

唯有三字,鲜、鲜、鲜!

“...”

温热的汤汁充盈着口腔,先是野葱的暗香,随后是蘑菇的鲜美,最后是....

烤肉烤肉,一个烤字是非常关头的,不但是烤的伎俩,另有就是燃料的挑选。

“飞龙肉质细嫩的惊人,就像如许,只需求几遍淋水汆烫,便能够烫个五六分熟。”

换句话说,捡返来的大铁锅,遭到了必定产生的萧瑟。

“如何,变不了那么大?”

“这...如何能够!明显只是浇了几次热水罢了!”

林愁用芭蕉叶小碗装了一碗汤,

“...”

冷涵看了看两只兔子,回身又看着水潭,脸上透着一丝丝红晕。

四周有大量干枯枯朽松柏,随便拖了两颗树返来点了火,富含油脂的树枝敏捷燃旺,火焰中另有一些松脂的暗香。

放在一边烤着,这边林愁搓搓手,三两下将飞龙的皮连带羽毛直接撕掉,掏去内脏洗净,青盐抹遍其身,又脱手用大青石挖了一口石锅出来,装了半锅水。

跟着热力渗入芭蕉叶,小碗微微变软,几丝极淡极薄的氤氲雾气从汤汁大要浮起,过不得碗沿,便完整消逝。

冷涵有点心疼的看着精金大锅在火焰的熏烤下敏捷变黑、充满碳灰,又看着锅里那开端出现微微气泡的洁净潭水,神采来回变幻,不知在想些甚么。

烤肉的技能永久都是最简朴的,先烤后熏就是其中精华。

冷涵捋了捋湿漉漉的发丝,低声道,

林愁挠挠头,眼睛一亮,

冷涵低头,小口啜饮。

但是,殊不知这类肉质更轻易接收调料及配菜的味道,百试百搭,乃至兔肉及鸡肉同炖,鸡肉的香味也会大于兔肉。

关于林愁的目力和听力题目,不再过量赘述。

我们还是来研讨一下兔子这个玩意。

绿叶为碗,近乎完整透明的汤汁中飘着多少翠绿的野葱末和嫩黄的菌丝,一丝一毫的油腥都看不到。

烧烤的火焰大多与食品直接打仗,这能给烤制的东西带上炊火气味,天然包含“火焰的味道”。

一只飞龙,不过五小碗汤头,这是下限,也是上限。

“没甚么。”

最后再去掉头颅和内脏,用两根柏木桩串起,架在炭火上。

水开后,滚滚提着两只兔子扔进锅里翻滚了几分钟,拿出来放在地上,由林愁摘掉兔皮上的浮毛,干脆利落,行动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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