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腹有诗书气自华(上)[第2页/共2页]

多了个混饭吃的大胃王,林愁必定要挑选简朴易行的烤肉来做这只兔子。

烧烤的火焰大多与食品直接打仗,这能给烤制的东西带上炊火气味,天然包含“火焰的味道”。

“这是细野葱,也叫俄欧特,是长白山区鄂伦春人常用的调味料,飞龙吊汤,它必不成少。”

林愁风俗性的开启了嘴炮...呃,讲解形式,

水开后,滚滚提着两只兔子扔进锅里翻滚了几分钟,拿出来放在地上,由林愁摘掉兔皮上的浮毛,干脆利落,行动缓慢。

“...”

林愁挠挠头,眼睛一亮,

冷涵有点心疼的看着精金大锅在火焰的熏烤下敏捷变黑、充满碳灰,又看着锅里那开端出现微微气泡的洁净潭水,神采来回变幻,不知在想些甚么。

烤到五六分熟时,在兔子大要随便撒上一点盐,用新奇的芭蕉叶和松柏枝挡住火,烟熏便可。

最后再去掉头颅和内脏,用两根柏木桩串起,架在炭火上。

林愁用芭蕉叶小碗装了一碗汤,

唯有三字,鲜、鲜、鲜!

绿叶为碗,近乎完整透明的汤汁中飘着多少翠绿的野葱末和嫩黄的菌丝,一丝一毫的油腥都看不到。

“...”

关于林愁的目力和听力题目,不再过量赘述。

“嗷呜嗷呜。”

“飞龙肉质细嫩的惊人,就像如许,只需求几遍淋水汆烫,便能够烫个五六分熟。”

温热的汤汁充盈着口腔,先是野葱的暗香,随后是蘑菇的鲜美,最后是....

暗香的松柏,更初级一些的果木质料,无疑是烧烤的上选。

冷涵惊诧的睁大了眼睛,固然从未吃过榛鸡做成的菜肴,但她万分肯定,这就是飞龙该有的味道。

林愁笑了笑,给本身盛了碗汤小口品着。

这前后不过两分钟的飞龙汤,冷涵实在有点吃惊,或者说是思疑。

剥皮的话,林愁又舍不得兔皮烤制后脆韧的口感,并且,多了一层兔皮,也能包管极易流失水分的兔肉更加鲜嫩多汁。

但林愁很自傲,

冷涵惊诧,“这,就好了?”

指了指碗里的汤,

跟着热力渗入芭蕉叶,小碗微微变软,几丝极淡极薄的氤氲雾气从汤汁大要浮起,过不得碗沿,便完整消逝。

冷涵脸更红了,一咬牙,精金飘带相互缠绕,组分解了一只外型还算标准的大锅,足有十米直径。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书都经过挑选和审核。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