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一十八 青楼偶遇李太白[第1页/共2页]

鸽眼大汉和黑脸大汉也不由为小和尚的萧洒悄悄喝采。

“干!”

世人大声喝采,都说小徒弟好酒量。

并且更让周小墨对劲的是,当时很多人以为这首诗是在大户人家宴席时所写,但他以为,这首诗的作者当时应当是在青楼里写的这首诗,充满含混。

周小墨还没开口,站在他身边的小柔一下想起小和尚的度牒还在本身身上,她赶紧拿出,红着脸,扭捏地递给周小墨道:“这是你的度牒,还给你。”

周小墨双手合十,赞道:“施主的字写得真是神采飞扬,令小僧大开眼界。”

就是那些斗大字不认一箩筐的纨绔后辈,也能从小和尚和白衣醉汉的朗读中,听到豁达和虔诚。

他又作出不信的神采,道:“莫非施主真的叫李白。”

周小墨笑道:“那就有劳施主,小僧洗耳恭听!”

他当时还为这首诗的作者的风骚叫绝,没有想到,明天竟然碰到了这首诗的作者,这怎不让人欣喜若狂。

他咽下一大口鸡肉,道:“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施主之言,小僧不敢当。本日破戒,已是愧对佛祖,坏了清规。罪恶罪恶!”

“本来是惠范小徒弟!”鸽眼大汉和火伴们互换了下眼神,站起家来,从桌子上端起一碗酒,道:“小徒弟的法学独树一帜,对修行之道的奇特观点,让鄙人这等粗汉都感觉如同醍醐灌顶,鄙人敬你一碗酒。”

鸽眼大汉眼尖,瞥见度牒的正面写着【本愿寺】三个字,贰心中大惊,手一抖,差点把手中的酒碗颠仆地上。

李白哈哈大笑:“鄙人就是李白。”

这首诗写的就是十五六岁的女人娇小敬爱的面孔,喝着葡萄酒,青黛扫秀眉,穿戴小绣鞋,最后投入意中人的怀里,在芙蓉帐里度春宵。

李白又问:“小和尚,你如何晓得我叫李白?”

“哈哈哈哈!”白衣醉汉说话间酒不离手,举着酒壶对周小墨道,“小和尚,鄙人佩服你的豁达,能作出如许的诗句,你将来定是一名了不起的又道高僧。”

“阿弥陀佛!小僧惠范。”

此人公然是李白。周小墨内心狂喜,我竟然真的碰到诗仙了,这……这太不成思议了。

周小墨对劲,这十碗剑南烧春也就是两瓶啤酒的量,并且酒精度还稍有不如。我但是能喝七八瓶啤酒而不醉的量,要不是肚子小,十瓶都不在话下。

周小墨暗自对劲,当初我说李白这首“对酒”是在青楼所写,还遭到同窗的轰笑,这不,真谛是经得起磨练的。

白衣醉汉仰天又大喝几口,晃了晃,见酒壶已空,便把空酒壶往桌上一顿,顺手抄起另一壶酒,道:“小和尚,在诗词上我之前从未佩服过任何人,唯独本日服你了。没有想到你的悟性已经到了如此萧洒之境地,比起那些一天到晚守着陈文腐戒的老衲人们不知高了几层。”

李白见小和尚只说法号,不说寺庙的名字,已知他的意义。只道小和尚是怕被世人晓得他削发的寺庙,会有损寺庙和师父的名誉。暗想,等会伶仃问他就是了。

周小墨作出一脸茫然的神采:“施主刚才不是说姓李吗?”

周小墨有点懵逼,这首诗他上学时在唐诗三百首上看过。

“哈哈哈哈!”周小墨大笑,“好你个李白,竟然调侃起小和尚来了。”

对此,他还遭到同窗们的嘲笑。

白衣醉汉说着伸手拿过一只酒碗,叫道:“来,我敬小和尚一碗酒。明天能熟谙小徒弟,真是李某三生有幸。”

但我不能如许说啊!

那白衣醉汉踉跄着后退几步,一手托笔,一手拎着酒壶,醉眼昏黄,点头晃脑的念叨:“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世人若学我,定会入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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