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扬州的陕西贩子不但运营淮盐。还将停业扩大到典当、布匹、皮货、烟酒等行业。但既占天时、又得人和的徽商异军崛起,咄咄逼人,且因其“左儒右贾”的传统,文明程度遍及较高,动辄喜好建议诉讼,与山陕贩子频频产生贸易抵触。据史料记录,在“南人”(即徽商)与边商(即山陕贩子)的诉讼案中,前者常常能获得官方无益的讯断。在争斗中占有上风。

明朝末年扬州驰名的“商籍之争”,实际上恰是山陕贩子与徽商之间阛阓积怨的一次大发作。

明朝科技名著《天工开物》的作者宋应星曾写道:(扬州)商之有本者,大略属秦、晋与徽郡三方之人。在明朝,作为盐商的陕西贩子,气力曾超出于山西贩子之上,其故乡是三原县、泾阳县、绥德州等地。

比拟之下,山西向来缺粮,山西贩子要享用“食盐开中”政策,只要推着独轮车到山东买粮,再贩运边关,是为颇费周折的“买粮换引”,而徽州阔别边塞,山高路远,徽州贩子更有力参与此中。这也是明朝初年陕商比晋商、徽商起步较早的首要启事。

自此,留在西北边塞种粮食已落空经济上的意义,陕西贩子和山西贩子一起,纷繁来到运河沿岸的两淮食盐转运关键扬州,成为专业盐商。据记录,当年会合扬州的陕西贩子不下500人,名声显赫者有“三原之梁,泾阳之张、郭,西安之申,潼关之张,他们兼籍故★,土,实皆居扬”,这标记取一个冲出潼关、走向天下的陕西商帮开端成型。

在盐商云集的淮安、扬州二府,山陕贩子因是外省入户定居而获朝廷特批具有“商籍”,其后辈可入读淮扬二府的黉舍,每年另有7个不消回客籍插手科举测验的名额。而徽商的故乡徽州与淮扬同属南直隶省。按规定,其后辈不得在本地上学。

当时之盐从海滨盐场经扬州转运到各省市场,代价可涨10倍以上。据预算,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扬州盐商每年赚银1500万两以上,交纳盐课600万两以上,占天下盐税六成摆布。这一年,中国的经济总量为全天下的32%,而扬州盐商供应的盐税就占了全天下经济总量的8%。

但陕西贩子独享的“特区”政策,到明朝中叶为之一变。明弘治五年(1492年),主管财务和税务的户部尚书叶淇上任不久,就将输粮换引的“开中法”,改成以银换引的“折色法”,也就是说,贩子不必再千里迢迢送粮食到边关,而是直接拿出白银采办盐引,即能获得发卖食盐的答应。叶淇是山阳人(今江苏淮安),此举明显突破了陕西及山西等“边商”固有的上风,给了地理上更靠近两淮、以徽商为主之“内商”进入利润丰富的盐业运营的良机。

汗青上,明崇祯五年(1632年),经徽商联名上书,巡查两淮盐政的官员上书。要求凡盐商后辈都可当场退学,获得天子批准。但这无形中侵害了原有学籍的徽商的好处,引发大师鼓噪,刚好时任扬州知府又是山西人,支撑同亲的抗议,此政策遂缓行。徽商旧事重提,“西人复大鼓噪,争讼不已”,终究又不了了之。

不过,此时的扬州盐业,已是徽商的天下,曾经紧密合作的陕西贩子与山西贩子之间貌合神离,陕商在扬州敏捷式微,只剩下约莫十几家盐商,不能称帮,难成气候。

恰是在扬州,他们与蓄势已久、大志勃勃的徽州盐商狭路相逢了。明朝《扬州竹枝词》唱道:“盐客连穑拥巨财,朱门河下所藏生。乡音秦语并歙语,不问人名但问旗。”“秦语”就是陕西话,“歙语”即徽州话(歙县为徽州一府六县之一)。可见陕商、徽商,皆为扬州繁华贸易主力军。据记录,当时两淮八大总盐商(即盐业公会魁首)中。西商徽商,各占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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