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治章第九

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广立名章第十四

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平。

三才章第七

子曰:教民敬爱,莫善於孝。教民礼顺,莫善於悌。移风易俗,莫善於乐。安上治民,莫善於礼。礼者,敬罢了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谓之要道也。

丧亲章第十八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要君者无上,非贤人者没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哀,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贤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簋而哀戚之。擗踊抽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奠,以时思之。肇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未完待续。)(未完待续。)

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子曰: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德,故高低能相亲也。

纪孝行章第十

治国者不敢侮於鳏寡,而况於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於臣妾,而况於老婆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

贤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父子之道,本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而爱别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别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君子则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乐,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

五刑章第十一

谏诤章第十五

「身材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立操行道,立名於后代,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曾子曰:敢问贤人之德,无以加於孝乎?子曰:六合之性。惟报酬贵。人之行,莫大於孝。孝莫大於严父,严父莫大於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以内,各以其职来祭。夫贤人之德,又何故加於孝乎。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贤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

刑於四海,盖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夫孝,始於事亲,中於事君,终於立品。」

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

天子章第二

孝治章第八

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事君章第十七

诗云: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间藏之,何日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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