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民妇与官[第1页/共2页]

案子的故事还是比较老套的。

中下州的县尉,是从九品上的官职,一共有两个,分掌六曹,而齐偃这个县尉则是管司兵司士司法三曹,也就是说,全部益都的司法,是归他管的。

也就是那十来亩地。

听完了李严氏的话以后,林刺史对着她点了点头,缓缓说道:“这件事本官晓得了,本官这就派人去详查此事,如果查实此事,本官必然会还你一个公道。”

齐偃在怀里摸索了半晌,然后毕恭毕敬的双手捧着一份文书,放在了林昭的桌子上。

“前些日子家长让我回家,扣问县衙里有甚么案子,下官立即想起了此事,之以是呈报给使君,也是想让使君替这孤儿寡母做主……”

说罢,他毕恭毕敬的分开了林昭的书房。

实在没有了活路,李严氏便只能带着三个孩子在青州城里流落街头,直到明天,才有一个美意人带母子四人去吃了顿饱饭,给了他们一个住处,并且指导他们来刺史府告官。

等齐偃走远以后,林昭才把桌子上的信封拆开,从中取出足足有十几页的文书,此中另有当日县衙出衙差的差票,更是写上了几个情愿做证人的衙差姓名。

因为粮食是这个期间最贵重的东西,田产天然也就成了最贵重的东西,田产的硬通性,在某些意义上还要超越铜钱与金银。

“我夫君,便是被益都县衙的官差殴死的,请使君老爷,严惩益都县令马平远!”

林刺史似笑非笑的看了一眼宋岩。

也就是说,该拿到的证据,齐偃都已经备齐了。

这是一个比较典范的田产胶葛案。

这个下人立即点头,然后扭头到了刺史府的前院,把等待了一会儿的齐偃,引进了林昭书房门口。

听到这句话,林昭微微眯了眯眼睛,开口道:“放心,事情失实,本官必然饶不了他。”

他想要查这件事情,天然轻松非常。

李严氏的丈夫,应当是某个家属里的庶生子,老一辈走了以后,兄弟分炊,大房那边拿去了绝大多数的财产与社会资本,而作为庶子的小伉俪俩,分到了此中一小部分田产。

“使君,这是李严氏一案的详细颠末以及证据,下官已经查实了。”

但是卖地的动静方才传出去,夫家那边的大房便找了过来,以制止他们一家变卖祖产为由,强行把他们家的地步占了。

“你归去奉告齐家主,就说按着我们说好的来。”

县衙的县令,大多与处所乡绅地主交好,只要向县衙使点钱,这类“刁妇”上告本身长兄的事情,天然能够悄悄松松的压下去。

“一个益都,公开里就有不晓得多少盘根错节。”

说罢,林昭让人在刺史府里,给李严氏安排了一个住处,又让人把她的三个孩子都接了过来,临时安设在刺史府里。

厥后丈夫实在病重,李严氏没有体例,便去县衙状告大房,没想到县衙不但不管,反而与大房那边沆瀣一气,县衙的衙差乃至登门警告,让他们一家人不要再肇事。

“使君,益都县尉齐偃求见。”

第二天一早,林昭便起家换了一身官服,不过他并没有去刺史衙门的正堂,而是在后堂,找到了正在措置青州平常事件的别驾宋岩。

“下官服从。”

想到这里,林刺史深呼吸了一口气,把这些文书证据收好,然后本身亲身提笔,替李严氏写了一份状告益都县衙的状纸。

林昭看完了这些东西以后,先是闷哼了一声,然后从口中吐出一口浊气。

公然是卖力益都司法的县尉。

女子夫家姓李,本家姓严,两小我有三个孩子,本来家里有十来亩地,不消给人做耕户,日子也算过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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